港媽遭丈夫家暴兼性威脅 為排公屋啞忍不敢離婚:仲有兩三年點忍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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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得公屋得天下」,但為了上樓,每日家嘈屋閉又能否忍受得到?有港媽在討論區發文,指因相處問題一直想與丈夫離婚,惟一家三口已輪候公屋5年半,對方明言一旦離婚就會取消申請,令她不知如何是好,「當一家三口最快八年上樓,排咗5年半,仲有兩三年點忍」。

有港媽在討論區發文,指因相處問題一直想與丈夫離婚,惟一家三口已輪候公屋5年半,對方明言一旦離婚就會取消申請,令她不知如何是好。(資料圖片)

該港媽在香港討論區以「公屋輪候中,但不想同對方住,應如何做?」為題發文,指一家三口正輪候公屋,排了5年半,早有離婚念頭,惟對方則是公屋申請人,並明言離婚的話將會取消申請,「不會留給我同小朋友」。她亦提出即使不離婚,當派到公屋時分3間房,每人獨立睡一張床,但對方同樣拒絕。

她補充稱,自小朋友出世後,與丈夫愈來愈多問題,自己在女兒2歲時因公司倒閉而轉當全職媽媽,並一起住在夫家,卻是噩夢的開始。當時的她受盡老爺及姑奶的辱罵,連丈夫亦罵她「垃圾、蝗蟲」。其後一家三口決定搬到劏房,最初協議由丈夫負責交租,並每月付家用2,000元,樓主則負責照顧女兒及買餸煮飯,怎料丈夫「租咗就反口,威脅我出返來做嘢」,又不願意給家用。

除經濟問題外,她直言住在劏房的1年過着「非人生活」,丈夫每晚強迫她穿性感衣服睡覺,甚至發現他有偷拍癖好,又逼她與其交歡,即使表明拒絕就會阻止入睡,並騷擾4小時不心息,「我匿在廁所才不騷擾我」,因而晚晚吵架。另外丈夫亦有家暴,「有次我叫他給家用,他不肯,口角間他拴住我頸差點窒息,我反抗都有抓傷他」。

樓主補充稱,自小朋友出世後,與丈夫愈來愈多問題,自己在女兒2歲時因公司倒閉而轉當全職媽媽,並一起住在夫家,卻是噩夢的開始。(《夫妻的世界》劇照)

樓主表示,擔心他們的爭吵影響女兒成長,因而決定重投工作,將女兒交由父母照顧,但經過劏房的日子,「我真是不想同他一起住,不想重蹈覆轍,不想過返地獄般的生活」,又直言「現在仲好討厭他,為了小朋友我一直忍忍忍,真是不知點做好?」,害怕對方會一拍兩散,取消公屋,因而陷入兩難局面。

帖文引起網上熱議,不少人都同情其遭遇,但建議樓主考慮一下「邊樣喺你心目中比較重要,住屋重要還是離婚重要」,除非她離開丈夫後能獨立生活,否則目前亦只能靠丈夫才能短時間完成公屋夢,「一係就忍到派了公屋再作打算」;不過有網民認為不應為上樓而默默承受,「怎麼可能再忍下去」;另有人提議她找社工傾訴,「多個申訴對象,多個意見都可以幫到你」。

根據《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申請人離婚時,若雙方未能就申請的擁有權達成協議,則擁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有優先權保留原有申請。 另一方如仍有需要入住公屋,並符合所有申請資格,則不論其是否擁有子女的管養權,房屋署亦會接納其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