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律師難忘街市證婚 「三不」守則拒爛gag
2017年雙春兼閏月,按農曆傳統是結婚好年份,不少準新人都趁好年「拉埋天窗」。
除了傳統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簽紙」手續,聘請證婚律師到心儀地方「簽紙」亦是不少準新人的熱門選擇。
《香港01》邀請兩位證婚律師訴說多年證婚經驗,恨嫁女生不妨預先參考一下!
黃國桐律師是首批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之一,至今已成為證婚律師逾10年。黃國桐喜歡從事證婚工作,認為是行內少有的開心事,「我從來唔覺得係工作,我覺得係分享喜悅」。
「簽紙」場地不求華麗
較傳統的結婚儀式是請證婚律師到酒樓或酒店「簽紙」,證婚律師何廣榮就表示,「簽紙」未必要華麗場面,有新人就選擇簡單家居、甚至較寧靜的地點如伯大尼校園小教堂、鯉魚門度假村及九龍仔公園。
一紙婚書代表一段人生
亦有不少情侶選擇到充滿回憶的地方許下承諾。黃國桐憶述:「我去過學校,去對情侶讀書時相識嘅中學課室證婚」,又指有新人會選擇到初次約會的餐廳、甚至公園「簽紙」,他認為「每一個(證婚)都係一段人生」。
街市「簽紙」為報父母恩
何廣榮表示,最難忘其中一次婚禮儀式,是在街市一個攤檔舉行儀式。「新郎表示家人開攤檔供養他們,所以特別有感情,為了答謝父母養育之恩,選擇在該攤檔行禮。」他稱有些新人甚至選擇在家中行禮,「可能是家人不方便外出,也會選在家中,場面同樣溫韾。」
樂見情侶幾經波折後修成正果
但現實並不是所有情侶都一帆風順,有些人走了一段迂迴曲折的路,最終又走在一起。
黃國桐曾經為一對學生時代就認識的情侶證婚,指該對情侶「人生每人都行咗一段路,到四十幾五十歲然後又行返埋一齊」,最終修成正果。黃國桐又舉例,亦有各自曾經歷多於一段婚姻的男女,「重拾初戀嘅感覺,又結番婚」。他補充指這些例子為數不多,而且通常比較低調,只會邀請至親觀禮。
為老人證婚特別溫馨
入境處2006年起實施《婚姻(設立婚姻監禮人制度及一般修訂)條例》,證婚律師的行業才正式誕生,但聘請證婚律師不只是年輕人的新玩意,黃國桐就曾為一對公公婆婆證婚。黃國桐解釋,老一輩可能因種種原因沒有正式結婚,有子女就為年老父母補辦手續,讓兩老可以「簽紙」成為名正言順的夫妻。
重遇證婚夫婦感觸良多
而組織家庭原來並不只是一對夫婦之間的喜悅,證婚律師也感受到一份幸福。黃國桐表示「好多(夫婦)我都認得㗎」,看著當年由自己證婚的夫婦誕下兒女,自己都感觸良多。「好多時候你會喺街撞返佢哋,啲BB好過癮」,黃國桐試過抱著嬰兒說「係我同你Daddy Mommy證婚㗎,係我帶你出來㗎」。黃國桐認為這些偶遇,「係好好嘅記憶」,亦是「自己人生當中係好開心嘅插曲」。
新人當眾親吻怕尷尬
何廣榮見證不少婚禮,原來,不少新人最尷尬是簽紙後親吻的一刻,台下參加者起哄,但有些新人會怕醜。要令婚禮維持喜氣同時令一對新人不會難為情,何律師就會「出口術」,「我會同佢哋講,呢一吻係他們成為夫妻後第一吻,同以前好唔同,祝福他們好好記住呢個時刻。」他又會暗示,其實台下參加者看到他們吻得久,都是祝福他們。很多新人聽罷,表現得輕鬆、自在。
作為證婚人,何廣榮稱有「三不」:不說爛GAG、不問私隱、不要太長氣。「例如請雙方家長上台時,唔需要講,你養到個女咁大,恭喜你之類。」他稱簡單而隆重地邀請新人的父或母上台證婚,已讓新人及父母高興。
準新人「簽紙」注意事項:
檢查律師是否合資格
本港並不是所有律師都合資格執行證婚儀式。根據《婚姻條例》,執業律師需執業至少7年,完成登記官籌辦的有關培訓,以及符合其他條件,才會獲委任的成為婚姻監禮人。準新人可以在入境處網站查看獲委任婚姻監禮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