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公園點火】萬宜東壩生火煮食 遭遊人揭發「聲大夾惡」反擊
撰文:張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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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寸郊野公園土地,我哋都珍而重之」野外動向創辦人陳嘉俊,日前在地質公園萬宜水庫東壩,目擊有遊人生火煮食,當場喝止反遭對方以廣東話「聲大夾惡」回敬,坦言「估唔到香港人都咁不講理」。
萬宜水庫一帶是香港地質公園八個景區之一,東壩更加是遊人必到之地。專門籌辦野外活動及訓練的野外動向(HK Discovery)創辦人陳嘉俊,星期一(23日)整天在東壩拍攝地質環境,豈料在黃昏離開時,發現水壩位置冒出白煙,看到有5至6名男女在生火煮食。
陳嘉俊第一時間大聲喝止「呢度係非營地唔准生火,請你哋整熄個爐」,對方起初口頭答應,但再之後竟以廣東話「聲大夾惡」地叫一些「還政於民」等口號,令人難以理解,似在純粹宣洩政見的說話。「如果係外地遊客唔識規矩,都情有可原,估唔到香港人都咁不講理」。
陳嘉俊於是通報漁護署,獲回覆會派人前來。但職員來之前,該批人士已急忙乘坐的士離開。「我又唔係執法者,阻唔到佢哋,但見佢哋臨走前都有整熄個爐」。他批評「呢個係意識問題,如果個個都咁唔自律,喺郊野公園生火,燒著成個山頭,燒就好快,復原要好長時間」。
他又提醒,如果見到有人在非營區生火,應即時勸阻,不果的話則需報警及通報漁護署。
呢個係意識問題,如果個個都咁唔自律,喺郊野公園生火,燒著成個山頭,燒就好快,復原要好長時間。
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
現場除了可飽覽水庫景色外,還可欣賞巨型六角岩柱,和自然奇觀海蝕洞。據《郊野公園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園特別區以外範圍生火,以及可能引致失火的方式拋棄任何火柴、燃點香煙、煙斗灰燼,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