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資產超上限失綜援資格 家人質疑因政府$1萬及雙糧 急問點做
【綜援 / 雙糧 / 派錢 / 長者】港府在疫情期間推出1萬元現金發放計劃及綜援「雙糧」等紓困措施,稍為減輕基層市民的生活壓力,惟有網民表示,其領取綜援的年老親人因儲起上述措施派發的現金,而被職員警告戶口存款超出限額,將失去領取綜援資格,因而不禁求問「有咩可以做到?」。
網民「烏冬妹妹妹」在連登討論區發文,指有年老親人因收到政府早前獲派發的1萬元現金,以及雙倍綜援金後,未有提取出來使用,戶口存款因而超出資產限額約2萬元。她表示,職員「好唔禮貌地」通知老人家失去領取綜援的資格,家人即使向他解釋都無補於事,「淨係一味話個老人家唔攞出嚟用即係有錢」。樓主補充指,老人家戶口現時有7萬多元,該職員強調不能臨時提取現金以符合資產上限,「話本簿本曾經過咗50,000元都係唔得」。
綜援資產限額係幾多?▼▼▼
樓主又解釋老人家現居住在安老院,領取傷殘津貼和綜援是為了交租,為僅有的每個月固定使費,「多咗嘅錢就冇用到」,而且雙糧一出就已經有1.7萬元,相隔2星期又出下個月的綜援金,因此很容易就超出5萬元上限。
帖文引起網上熱議,有網民提醒政府派錢不會當入息及資產計算,「個社工唔識喎,政府錢不嬲唔計」,着樓主再向社署問清楚;但有人則指出近月派發的倍半月綜援金,只有6000多元,即使扣除上述款項及政府早前發放的1萬元,「戶口本身都過5萬」,始終都是不符合領取綜援資格,相信社署只是「揸正嚟做」,有網民就建議樓主提取現金後再申請。
根據政府的現金發放計劃簡介,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在計劃下獲發的款項不會作為入息計算,由受助人領取款額起計的24個月內,該筆款額亦會獲豁免,不被計算為資產。至於將會派發的消費券,社署亦已同意,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在計劃下獲發的消費券不會作為入息計算,同時由受助人領取消費券起計的12個月內,該批消費券亦會獲豁免,不被計算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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