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場被投訴釣不到蝦 老闆揭2員工2個月偷111公斤 聲稱全吃掉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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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偷吃居然可以去到如此地步?台灣新北市有釣蝦場前年被客人投訴「釣不到蝦」,老闆初時以為客人釣技欠佳,但翻查閉路電視紀錄,發現2名員工深夜時分撈蝦,更當場烤來吃。經檢查後,蝦場在2個月內被偷了111公斤的泰國蝦。老闆嬲爆向員工提告,員工卻辯稱是老闆說可以撈蝦吃。日前當地法院信納2人將蝦吃掉沒變賣,判2員工各入獄6個月,可易科罰金(即被告可以繳交罰款代替入獄服刑),並沒收他們犯罪後剩下約32公斤蝦。
雖然法庭相信被告是自己把蝦吃掉,但網民則持相反意見,認為沒可能在2個月內吃掉逾百公斤蝦,案件成為網上熱話。

台灣1個釣蝦場員工被揭撈蝦偷吃,2個月內偷吃111公斤。(釣蝦場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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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蝦場釣不到蝦,原來不關釣客技術事,而是員工偷吃?新北市地方法院日前審理1宗員工「偷吃案」,案情指,當地1個釣蝦場的老闆前年多次收到客人投訴,指釣不到蝦,由於他們每天都進口150公斤蝦,並在固定時間放蝦,原本以為客人技術欠佳才釣不到,但愈來愈多人抱怨令他生疑,於是拜託幾名熟客幫忙留意員工有沒有按時放蝦,結果幾名熟客目擊員工撈走池內的蝦。

案情指,2名員工分別是負責放蝦和清理蝦池的陳男,及負責收銀和補貨的方女,他們於新北市三重區的蝦場工作。老闆翻看閉路電視發現,陳男常在半夜撈起池中蝦,而且不是死掉的蝦,而是活生生的泰國蝦,方女就在一旁,2人即場烤蝦吃。他們被老闆質問時,承認在2019年9至11月期間偷了111公斤活蝦,陳男還承認另外偷了30隻龍蝦,全交給方女變賣,老闆決定提告索償。

台灣陽光歡樂釣蝦場的收費表。(釣蝦場fb圖片)

不過,2員工作供時,竟推翻原本說法,稱沒有變賣及偷龍蝦一事,泰國蝦已全吃光,方女認為老闆同意員工撈池內的蝦吃,2人最多吃到12公斤。他們的辯解引來老闆強烈不滿,老闆認為泰國蝦運送時會有一定折損,由於剛死的蝦鮮度仍足,才會任由員工吃那些蝦,但老闆根本沒同意員工任撈池內活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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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發現老闆曾和2員工談判,原來涉及的偷蝦量更多,經2人討價還價後,才認定是111公斤、價值約7萬台幣(約1.9萬港元),老闆亦不確定2人是否有偷撈龍蝦,故僅就2人偷吃泰國蝦的行為,判他們業務侵佔罪成,各判入獄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台幣(約5萬港元)代替入獄。

釣蝦場老闆接受台媒訪問時大呻,疫情令他們客流量大減,故被偷蝦事小,但客人釣不到蝦令他們商譽受損事大。他指事件中方女是主謀,原本談好2人各賠5萬台幣(約1.4萬港元),她要求每月扣薪5000台幣(約1400港元)慢慢還,殊不知一出糧她就逃跑了。他認為2人供稱將111公斤蝦吃光的辯解不合理,短時間內連續吃這麼多蝦不可能吃得下,但法官信納他們的說法。老闆又認為員工偷蝦的原意是拿去變賣,會再提民事索償。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