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哥燒鵝拒導盲犬!出道歉聲明後關留言區 吸逾千嬲嬲網民唔收貨

香港法例列明,容許導盲犬進入公眾場所。有網民發文公審「棋哥燒鵝」天后分店員工拒絕讓導盲犬進店內,即使報警由警員解釋導盲犬依法可進入公眾場所,並警告行為已觸犯法例,店員仍頑固拒絕,警員最終開立檔案,並建議向平機會投訴。事件惹起公憤,網民怒轟「開頭當佢唔識,但警察嚟到解釋都唔聽,擺明無視法例,歧視又唔守法嘅員工仲留得?」。
「棋哥燒鵝」事後於facebook專頁發道歉聲明,「特此澄清這是個別同事的誤解」,又表示已發出內部通知,加強對所有員工的教育和培訓,以確保類似情況不再發生。不過,有關聲明的帖文關掉留言區,網民只能給予表情符號作反應,見到僅半天已有逾千「嬲嬲」,可見網民不收貨。

食客網上發文斥「棋哥燒鵝」拒絕導盲犬進店內
事主於facebook專頁「叻叻看天下」以「餐廳公然歧視導盲犬,無視法例!」為題發文,公審「棋哥燒鵝」天后分店員工。事發時間為3月17日下午5時15分,他們一行5人(分別為3名視障人士和2名健視人士)帶同3隻導盲犬前往「棋哥燒鵝」天后分店用餐,卻遭遇店員惡劣對待和明顯歧視。
事主指出,「店員態度強硬,拒絕讓導盲犬入內」,完全不聆聽解釋,即使已清楚指出導盲犬受法例保障,店員依然無視,堅持不願意接待,態度不禮貌,甚至惡劣地要求他們一行人離開。
警方到場解釋法例 店員仍堅拒導盲犬入內
事主表示,由於餐廳完全無視《殘疾歧視條例》的保障,他們只好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清楚向店員解釋導盲犬依法可以進入公眾場所,並警告店員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法例,但店員「仍然頑固拒絕,不接受任何勸告」,甚至當着警員面前繼續堅持「狗不能進入餐廳」,警員最終開立檔案,並建議向平機會投訴。
事主說,事件擾攘超過半小時,餐廳的態度讓人憤怒又無奈,他們當時有向店員及警員出示導盲犬工作證及殘疾人士登記證,強調「 導盲犬是視障人士的眼睛,根據香港法例,所有公眾場所都必須接納導盲犬!」,又怒斥「這間餐廳的行為不只是冷漠,更是公然歧視,完全無視殘疾人士的權利!」。
網民揚言罷吃:啲人真係唔識㗎喎
網民紛紛留言批評,「啲人真係唔識㗎喎,成間舖啲人第一日做飲食業?」、「做服務性行業,無禮貌,即係倒老板米」、「做生意得係無用,做人個品德唔得」、「呢啲咁樣嘅食肆一間都嫌多」,又揚言要罷吃,「雖然只係幫襯過一次,不過應該都係最後一次」、「無食過,聽完更加算罷啦!」。
「棋哥燒鵝」fb發道歉聲明 網民不收貨
「棋哥燒鵝」事後於facebook專頁發道歉聲明,「特此澄清這是個別同事的誤解」,又表示已發出內部通知,加強對所有員工的教育和培訓,以確保類似情況不再發生。聲明強調「我們的店舖歡迎導盲犬入內,並致力於為所有顧客提供無障礙的服務」。
不過,由於專頁關閉所有帖子留言區,引來網民反感,不接受道歉聲明之餘,繼續在原有的facebook帖文斥責,「而家仲要衰到唔畀人留言,明嘅,警察說話都唔聽,更何況我哋呢啲小市民」、「既然道咗歉,做乜咁驚限制人哋喺你個fb留言呀?人哋點畀好意見你哋改善呀?道歉係咪只係門面嘢呀?」、「佢咁做仲衰,啲網民連發洩口都冇,又閂留言功能又del留言」。而道歉聲明發出半天,已勁吸逾千個「嬲嬲」,可見網民不收貨。
《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訂明,任何人士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則可能被視為觸犯《殘疾歧視條例》。《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在規定任何人不得攜帶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的同時,明確訂明為完全或局部失明人士充當嚮導的狗隻則屬例外,故現時法例是容許導盲犬進入食肆範圍內(食物室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