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學牌能否送外賣?大狀解畫:可被取消駕駛執照兼令保險失效
【電單車/學牌/外賣/速遞/學牌保險/學保】疫情下外賣及物流需求大增,不少人都買電單車投身外賣員及速遞員行列。近期有網民發現,有愈來愈多的電單車掛學牌從事商業活動,質疑做法是否合法,如遇上意外又如何處理。
陸偉雄大律師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根據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電單車學牌原意為練習駕駛,從事商業活動已經違反發牌原意,運輸署長有權取消涉事司機的學習駕駛執照。另外,以學牌保險從事商業活動亦會違反原意,或令保險失效。
foodpanda回覆《香港01》時表示,外賣車手需要持有暫准駕駛執照或正式駕駛執照,並在申請時提供證明。如發現車手未有上述駕駛執照,將立即凍結其帳戶。
facebook上的電單車群組近日不時有網民發起討論,指發現有鐵騎士以學牌身份駕駛電單車送外賣,擔心有安全問題。最近就有網民指,在路上看到1部掛上學牌的黑色「綿羊仔」,車尾竟然有1個foodpanda外賣箱,不禁直言「咁博命」。
有人留言指在其他地區都看到類似情況,擔心安全問題,如「交通意外點計」、「保險唔保喎,小心」、「學牌有啲危險,又要搵路又要趕時間」。另外亦有人提出,電單車學牌在法例上未有限制進行商業活動,屬灰色地帶,但外賣程式公司亦不應該接受學牌司機擔任外賣員。
陸偉雄大律師在訪問中提到,根據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第7章〈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駕駛人須知〉的〈開車前〉之中指出:
領取了學習駕駛執照後,不論是否有持牌駕駛教師陪同,便可在道路上練習駕駛,但不准運載乘客。在道路上練習駕駛時,所駕駛車輛的車頭和車尾均須展示認可的「學」字牌。
學習駕駛人不得在某些指定時段內駕駛,也不得駛入豎立有「禁止學習駕駛人駛入」標誌生效的道路或在這些道路上駕駛。
陸偉雄表示,雖然《道路使用者守則》未有明確指定電單車使用學牌是否可以從事商業活動,但就指出重點在於「練習駕駛」4個字。而根據香港法例第374B章《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第20條的〈駕駛執照的取消〉,如執照持有人有不符合發出駕駛執照所需的條件及規定,運輸署署長須將其執照取消。換言之,電單車學牌司機從事商業活動,違反練習駕駛目的,可以被取消駕駛執照。
陸偉雄同時提到,電單車學牌司機為車輛購買的學牌保險原本亦只保障練習駕駛,進行商業活動會超出保險保障範圍,令保險失效,「簡單啲嚟講就係保險公司唔賠」。另外即使司機持有正式駕駛執照或暫准駕駛執照,如果從事商業活動時未有購買商用保險,都會有類似的保險失效情況發生,「原來你送外賣嘅,1日送十幾轉嘅,個風險咪大囉,保險公司唔會承擔咁嘅風險」,情況亦與Uber司機以及一般私家車收費接載乘客的問題一樣。
foodpanda回覆《香港01》時表示,外賣車手在申請時須提供持有合資格電單車駕駛執照(包括暫准駕駛執照或正式駕駛執照)的證明,如發現有車手未持有上述駕駛執照,帳戶會被立即凍結。foodpanda亦會定期提醒外賣員,在提供送遞服務時注意道路安全,避免意外發生。
同場加映:電單車學神深水埗行人路駕駛 貼住行人過馬路 網民:有牌仲得了【點擊下圖放大立即睇清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