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港媽喪偶 亡夫遺囑限女兒自立前不能再嫁 遇第二春陷兩難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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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可衝破任何障礙?現實未必如此。有港媽於30多歲時不幸喪偶,當時女兒年僅2歲,丈夫生前立下遺囑,限令妻子在女兒自立前不能再嫁,否則不能獲得約200萬元遺產及物業,當時港媽亦同意。
10年過去,港媽覓得第二春,對方亦希望與她再組家庭,惟老爺、奶奶明言如她違反遺囑承諾,便會爭取孫女撫養權,令港媽陷入兩難,不知如何是好。

港媽喪夫後覓得第二春,惟礙於對先夫的承諾,矛盾應否與男友再組家庭。(《十八年後的終極告白》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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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於親子王國討論區以「這樣的口頭承諾會堅守嗎?」為題發文,指其女親友遇上兩難情況,詢問一眾網民會如何處理,「大家可以當我多事八卦,純粹了解下以女人角度點睇件事」。她指女親友結識丈夫時已知對方患不治之症,起初不打算生育,後來意外懷上女兒。丈夫得知後積極面對治療,可惜仍難敵病魔。樓主指親戚家境小康,離世時留下約300萬元保險金給父母,當中部分用是以月供的女兒教育基金。

港媽喪夫後獨自撫養2歲女兒至今,丈夫生前記掛女兒,怕她一旦再嫁,後父會對女兒不佳,故在遺囑訂下規矩,表明在女兒大學畢業、能自立前,妻子不能再嫁,否則不能獲得約200萬元遺產,以及已供完的自住私樓,當時港媽亦同意安排。

老爺奶奶對孫女非常着緊,明言港媽如要結婚或同居,「一定要攞返粒孫女自己凑」。(《C9特工》劇照)

轉眼10年過去,港媽走出喪夫傷痛,覓得第二春,並與男友拍拖3年,幸好年屆70多歲的老爺奶奶尚算開通,不會過問她結識男友的事。不過兩老對孫女非常着緊,生怕港媽男友會傷害孫女,明言如她要結婚或同居,「一定要攞返粒孫女自己凑,唔肯俾個小朋友跟其他男子同一屋簷」。港媽亦表明不會放棄女兒,雙方為此互不妥協,「之前媽咪叫男友幫手接女,個女就打畀爺爺嫲嫲,老人家撲出去接,都唔肯畀人凑」。

為了女兒,即使男友希望建立家庭,港媽亦十分渴望,但礙於10年前許下的承諾,「全部夫家的人甚至個女都知,不敢輕言接受。如果違反諾言,夫家會指斥,但白白錯失這機會,相信日後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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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引來熱議,網民對事件看法兩極,有人認為丈夫為了女兒,生前安排好遺產屬無可厚非;亦有網民認為,丈夫離世多年,港媽照顧女兒的同時,也有追尋愛情的權利。

支持港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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