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青蛙少年懸案|5童失蹤11年後變骸骨 網上爆料真兇已過世?
韓國90年代曾發生一宗兒童離奇失蹤事件,大邱市5名男童到山上捉山椒魚(另一說法為捉青娃)後,人間蒸發。事後警方大規模搜山,但始終一無所獲,在韓國被稱為「青蛙少年事件」(另稱為「城西小學生失蹤事件」)。直至11年後,5名男童屍骨才被意外發現。其時現場有警員認為男童死於迷路後的寒冷天氣,被民眾撻伐草率辦案。專門分享懸案的Youtuber「小烏」曾講解這宗失蹤案,透露此案另有真兇離世一說。
事發於1991年3月26日約早上9時許,大邱廣域市某村莊的6名9至13歲男童,相約往家附近的臥龍山遊玩。惟出發前,其中1名男童被母親阻止,故只有5名男童出發上山。
當日他們在晚飯時間均未有回家,其父母遂報警求助。由於那天是議會選舉日,警方最初未有太重視這宗失蹤事件,僅將之視為兒童「集體離家出走」處理,直到接近凌晨時分方上山搜索,惜遍尋數小時後仍未有所獲。
驚動總統「全國求助搜查」
隔天,警方開始在臥龍山附近找尋目擊者。其中1名失蹤男童趙浩衍的哥哥表示,事發當日上午9時多,他騎自行車經過臥龍山時,看到弟弟與朋友往山上遊走。當時弟弟向其宣稱:「我們要去抓山椒魚。」,之後大家便分道揚鑣。
在臥龍山附近工作的廚娘稱,她同樣在9時多看到這5名男童往臥龍山方向行。另有人表示大約11時30分,曾聽到山中傳出2次尖叫聲。然而,這些證詞只能確定在中午12時後再沒有人見過這5名男童,而且無法一一驗證,警方調查至此陷入膠着狀態。
時任總統盧泰愚此時下令「全國求助搜查」,動員約32萬警力進入山內大規模搜尋,同時印刷約2億張傳單、提供懸賞金額達4200萬韓元(約31萬港元),冀傾盡全國之力找尋5名男童。
媒體亦接力作相關報道,當中以1993年電視節目《我想知道那件事》(그것이 알고 싶다)影響最大,觸發全國民眾洶湧的關注,更有人將失蹤男童的樣貌印在香煙盒、電話卡、漫畫及明信片等。
可惜,換來的只有一波又一波的誤報,甚至是對男童家屬的惡意電話。有指當時有小朋友打惡作劇電話給其中1名失蹤男童的媽媽;也有1名年約30歲的男子打來勒索電話,但當依照其要求到指定地點時,卻未見該名男子現身。
男童變骸骨「死因無可疑」?
如此日復一日下,失蹤男童的家屬心靈無疑受到重大打擊。直至2002年9月25日,才有匿名電話報案稱,他在臥龍山半山腰撿橡果時發現了5具遺骸。警方循消息搜索,果然在該處發現5具骸骨堆疊,地點僅距離其中一名失蹤男童家的300米距離。當時骸骨沒有發現頭髮,而且牙齒缺少,身上的衣服袖口離奇被綁打結,躺在最上面的骸骨更被壓着一塊大石,另在附近拾獲子彈彈頭與彈皮。
事件隨即引發全國哄動,民眾視線再次聚焦此案。由於警方當初未有第一時間搜查,錯過黃金救援時間,加上尋得遺骸後,現場有警員隨意推測這5名男童可能是迷路後,在寒冷天氣下失溫致死,媒體以至民眾無不撻伐警方辦案草率。
韓國電視台SBS為驗證男童迷路失溫死去一說,同年安排5名與失蹤男童年齡相仿、熟悉當地環境的男童到臥龍山夜遊,再分別追蹤他們的去向。結果,這些失蹤男童無一不懂回家的路。
事發時臥龍山離京畿線鐵路相當接近,即便到了晚上,也不難在山中看到燈火通明的鐵路位置,換言之下山方向並不難找,熟悉地形的5名男童幾無可能迷路,甚至失溫死亡,再自然埋在泥濘中。
如何同時控制5名男童?
經法醫驗證後,發現5名遇害男童的死因雖各有不同,但能確定案件屬於「他殺」。其中年齡較長的禹哲元、金鐘植和金榮奎的頭顱,有類似冰鍬的尖銳物造成的洞口,已排除是彈孔,並推斷這是其主要死因;金鐘植左臂發現骨折,推測是躲避攻擊時受傷。
其餘2名年紀較輕的男童趙浩衍和朴燦仁,則因骸骨風化嚴重,無法判別受傷狀況,懷疑是「窒息死亡」;所有人手上都有防禦性的受傷痕跡,推測死前曾拼命抵抗。最讓人難以判斷的是,兇手到底是如何同時控制並殺害這5名男童。當時有以下疑點需要解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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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據此再次動員約2萬警力展開大規模調查,但1年過後依舊一籌莫展,甚至連確實兇器也無法肯定。男童家屬卻已忍無可忍,在距離法定公訴時效(韓國2007年前規定殺人罪的法律追訴期為15 年)的最後3年,即2003年前往當時的漢城(現名:首爾),要求與時任總統盧武鉉面談及敦促重新全面調查這一案件。
兇手動機殺人滅口?
惜案件至公訴時效到期,即2006年仍未成功追兇。此時韓國網上有男子自稱知道真兇身份,只是對方已經離世。由於男子曾與兇手妻子住在同一間療養院,後者透露丈夫是為了殘障的兒子而殺害這5名男童。隨後男子曾爆料給一名姓李的記者,但最後不知何故沒被報道出來,令其後悔當時沒有馬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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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在網上轉述案發經過後,由於部分吻合了最初警方的猜測,被指有一定可信度,但有記者想到療養院確認時,卻沒能採訪到當事人。案件後來與華城連環殺人案(已破案)、李亨浩綁架事件一同並稱為「韓國三大懸案」。
死者家屬方面,則早在2004年3月26日舉行5名男童的葬禮,隨後再度請求政府為人民安全着想,修定較完善法律來制裁犯人。韓國國會後於2007年修改《刑事訴訟法》,將殺人罪追訴期由 15 年延長到 25 年,2000年後的殺人案件均適用此法;於 2015 年 7 月 24 日再修改《刑事訴訟法》,廢除之前原為 25 年的殺人罪公訴時效,決定將殺人案的公訴時限改為永久追溯,直到抓到真兇為止。
【本文已獲「腦洞烏托邦」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