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兼拋下一句「沒感覺了」 台女問應否離婚 網紅律師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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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圖看網民向呂秋遠律師發問內容↓↓↓
![呂律師,我和先生出了點狀況,10幾年的感情,他說沒感覺了,想結束一切,不只提起一次,每每聽到都很傷。(香港01製圖) 呂律師,我和先生出了點狀況,10幾年的感情,他說沒感覺了,想結束一切,不只提起一次,每每聽到都很傷。(香港01製圖)](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01208/413009600623677440528091.jpeg/2mfnwJTYSN-fY4ro69rbHylElw6lWr50iajTuomo07o?v=w1920)
![最近的引爆點,是我看到疑似外遇簡訊,他矢口否認,還叫他不要單純攤牌,要搞定好小孩子的問題。(香港01製圖) 最近的引爆點,是我看到疑似外遇簡訊,他矢口否認,還叫他不要單純攤牌,要搞定好小孩子的問題。(香港01製圖)](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01208/413009603241054208041983.jpeg/DwNqBpbdgSTg_wHD5wxqVFJN6YlNDx0QuOQq07jkKtM?v=w1920)
![接下來我質問,他說這一切都是玩笑話。懺悔在我面前哭,怎麼可以這樣對我,錯都在他,我的一切都很好,只是我們的感情已經升華成家人。(香港01製圖) 接下來我質問,他說這一切都是玩笑話。懺悔在我面前哭,怎麼可以這樣對我,錯都在他,我的一切都很好,只是我們的感情已經升華成家人。(香港01製圖)](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01208/413009605556441088864970.jpeg/P-t8I00alLtirXMbNv8pcG_xDZ1XCZPIThKC1k4SgtY?v=w1920)
![他說自己是很重感覺的人。沒有感覺了,就做不出事來,包含一切的肢體接觸和房事。他還去問神明,神明告訴他要珍惜良緣。(香港01製圖) 他說自己是很重感覺的人。沒有感覺了,就做不出事來,包含一切的肢體接觸和房事。他還去問神明,神明告訴他要珍惜良緣。(香港01製圖)](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01208/413009608505167872935482.jpeg/X0ORHluuQZKWrX0PSsLbAQiNEqlxmBAHd83WjHfN1ow?v=w1920)
![現在或許因為攤牌了,互動冷的跟什麼都一樣。我們現在有一個小孩,現在的我依然同住在一起,和他的原生家人們。(香港01製圖) 現在或許因為攤牌了,互動冷的跟什麼都一樣。我們現在有一個小孩,現在的我依然同住在一起,和他的原生家人們。(香港01製圖)](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01208/413009611151904768672834.jpeg/tOHx6aVxF7QEVHp8MC8PJKD1a6dG2irQFScgMhUnIDI?v=w1920)
這位姊妹,你和先生怎麼會只是出了點狀況,他有外遇、他沒感覺、他要離婚,這怎麼會是「出了點狀況」?你即將面臨的問題,是你人生的第三次投胎,你得要好好想想。第一次投胎,是你出生,第二次投胎,是你結婚,第三次投胎的選擇,就在這時候了。第一次,你沒得選。第二次,你選錯了。第三次,你想要什麼?
首先,你先生已經說出了外遇離婚的名言金句,容我擷取你的內容:
「沒感覺了。」
「矢口否認。」
「離婚是一定的,我們先談談小孩的問題。」
「一切都是開玩笑的,我只是隨口說說。」
「錯都是在我身上,你什麼都很好。」
「我們的關係已經升華為家人。」
這些關鍵句,大概都是外遇被發現的標準程序。還沒發現外遇之前,先以沒感覺作為離婚理由,被發現以後,就辯駁沒有這件事。罪證確鑿,就要求離婚,並且要搶孩子的監護權。當發現配偶抵死不從,就放軟身段,強調自己只是開玩笑,其實根本沒外遇這件事。當無可抵賴,發好人卡的時候就來了,你很好,都是我配不上你。最後見無法打動,只好說,我們是家人,容我去追求愛情。
所以,再問一次,不用問神明,問自己就好,你要什麼?如果你現在有三個選項:愛情、親情與金錢,只能三擇一,你要選哪一項?這不是出奇蛋,不能三個願望都滿足,發生了這件事,你最想要什麼?愛情,就是婚姻;親情,就是監護權;金錢,就是剩餘財產分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不要急,冷靜下來想想,哪一種對你最重要。
提離婚好不好?這不好說。你不要愛情,正中他的下懷,因為在他眼裏,你跟他已經「是家人」,家人談什麼愛情,家人就是做牛做馬不做人,人鬼戀是要怎麼進行下去?況且,你提了離婚,現在住婆家,小孩的監護權,到了法院以後,可不一定給你。他們有強大的婆家支援系統,你有什麼?娘家遠在天邊,孩子又已經固定在他們家生活,一個爸爸加上一個奶奶,你比得過嗎?至於財產,那得看運氣,如果他月入百萬,又不脱產,你可能還有機會壓榨點東西出來。但如果他月入數萬,無產可脱,住在婆家,房地都是他老爸的,你是能分什麼?
當然,你可以說,小孩子才做選擇。老娘全都不要,我只要自由,讓我自己可以脱離這個婚姻的牢籠,讓這個傢伙可以遭受到失去我的報應,我不要小孩、不要錢,只要離開這個家,當然可以。那就趕緊寫離婚協議書,通通都給他,保證他半夜樂不可支,沒等戶政事務所開門,就到那裏排隊等登記。但是,你也可以說,小孩子才做選擇,老娘全都要。那麼,你該怎麼辦?
不要離婚、不要離婚、絕對不要離婚。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通姦罪雖然廢除,但可還是有民事求償,也沒要求你要抓姦在牀。只要你有證據,就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訴訟。見一次抓一次、見兩次抓一雙。他要離婚,就請他開條件,你不滿意,就等到滿意為止。對他而言,不能離婚,那是生不如死。
不要再跟我說,沒愛了就離開,為什麼要拖累彼此。那是有優勢的人說的話。沒感情了,又不談錢談監護權,難道談心?就沒心了啊!
這種事問神明?問自己要什麼,恐怕是比較實際的。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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