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和弦離婚要脅公開性愛片「讓妳嫁不出去」 網紅律師:覺得噁心
文:呂秋遠 台灣律師
【謝和弦/離婚/Keanna/莉婭】謝和弦的離婚私事,唯一的教育意義就是,以他現在的行為,除非他的配偶(編按:Keanna/戴怡軒)同意離婚,否則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非常低。還沒離婚,就高調向配偶以外之人(編按:莉婭/Liya)求婚,在愛情上或許很偉大,但是在訴訟上,大概是很少見的自殺行為。不過,我不是要談這件事,而是要談一則他在網路上所發的限時動態。
↓↓↓謝和弦與妻子Keanna還沒離婚,就已經與莉婭拍婚紗照↓↓↓
(編按:謝和弦最近在自己的IG限時動態上表示,自己擁有與妻子Keanna的性愛影片原檔,稱「本來不想毀了你,但要繼續這樣鬧下去,就跟你拼了吧」,並留下#讓你永遠嫁不出去及#去拍A片吧的hashtag,暗示要威脅妻子同意離婚。)
各位親愛的同胞,如果你看得懂中文字,請記得永遠不要跟親密的人一起拍親密影片,除非你能確定影片在自己手上,「絕對」「不可能」外流,即使電腦壞掉、手機毀損,維修的店員也不會偷走;即使分手,那個男人或女人也會很有風度的把影片銷毀。否則,絕對不要拍任何影片或照片。
偷拍、涉嫌妨害秘密罪。偷拍以後散佈、再加上散佈猥褻物品罪。如果以散佈影片或照片這件事威脅對方,涉嫌恐嚇罪。講這種話的人,不是蔑視法律的問題而已,而是為何要摧毀一個曾經愛過他的人的人生?她曾經愛過他、對他好、願意拍攝影片取悅他,但是後來的結果,竟然成為網路上被人觀看的對象、別人D槽的收藏品,這無論如何,都不該是人應有的行為。
↓↓↓謝和弦與妻子Keanna曾經也十分恩愛↓↓↓
兩個人的感情究竟如何,不是外人可以任意評論的。但是他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觸及到道德底線。我不能做些什麼,只能希望各位姊妹,無論如何都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懇求,做所謂「留下兩人美好回憶」的這種事情。說難聽點,兩人還在一起,隨時都可以做,幹嘛攝影留念?兩人已經不在一起,留下這種東西也不會想要再看,一時不慎,還會被散佈,成為自己永恆的惡夢。
請不要,做這種事。而拿散佈這種事來要脅曾經愛過的人,我只覺得噁心。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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