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寫出軌性愛日記震撼老婆 7年偷食500次 姿勢加事後感全記錄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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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令不少婚姻關係破碎,台灣一名人妻與丈夫結婚40年,有日意外在家發現3本由丈夫親寫的「性愛日記」,記錄他與小三7年內偷食多達500次,更詳細列出每次的偷食時間地點、性愛姿勢以及小三的經期日子等,令她氣得即時提出離婚並向丈夫索償。

一名台灣人妻意外發現丈夫的性愛日記,驚悉對方7年內出軌500次,更將過程詳細記下,怒極提出離婚。(《夫妻的世界》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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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傳媒報道,洪姓男子與妻子結婚40年,育有兩名子女,婚後男方不但花光妻子的積蓄,原來更多次出軌,將金錢全花於另一女人身上。該名人妻前年意外在家發現丈夫藏起3本「性愛日記」,當中記錄於2011年至2018年丈夫與徐姓小三開房的日期、時間、性愛姿勢及個人感受,當中更仔細記下他與徐女曾到旅館開房257次及性交410次。

台女發現,丈夫的性愛日記內容非常露骨,更連小三的經期日子及生活大小事也記下。(《夫妻的世界》劇照)

洪男獲知東窗事發後反批評妻子婚後疑心重,辯稱自己寫下的筆記只是看過色情片及小說後的幻想,而他與徐女只是朋友關係,強調與妻子感情良好,沒有出軌。他反指妻子曾逼他簽借據以控制其經濟狀況,稱為了家庭和睦才會簽名。

據報洪男的性愛日記內容非常露骨,曾寫下「入下、雙指」、「口下」、「吸吾下、射內」等字句,惟並無寫明對象為徐女,而且一切皆為洪男所寫,內容可能被誇大,故法官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兩人通姦。

不過法官之後發現,日記曾記錄徐女婆婆過世、徐夫遇車禍及徐的女兒放榜等事件,認為如非有深厚交情,洪男不會如此關心她,更將兩人的互動詳細紀錄下來,故認定兩人超越普通朋友的社交範圍。加上,法官認為如洪男沒有通姦,不會在妻子攤牌後向家人表達歉意及有誠意處理事件,故批准離婚申請,而洪男亦要賠償20萬台幣(約5.2萬港元)予妻子,案件容許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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