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遊行零衝突 提名「香港人」攞諾貝爾和平獎得唔得?
民陣於昨日(16日)再次發起反逃犯條例遊行,最終號召出近200萬黑衣人走上街頭,填滿銅鑼灣、灣仔及金鐘大街小巷。雖然人多但卻沒有發生大型衝突,一幕幕民眾「摩西分紅海式」自動開路,讓予救護車行走的片段更是感動全球,整個遊行氣氛和平而團結,令不少人直呼「香港人應該要攞諾貝爾和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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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於連登討論區以「認真 香港人有無可能提名諾貝爾和平獎」、「今日遊行絕對有資格問鼎諾貝爾和平獎」等等為題,指出昨日遊行有約200萬參加者,都沒有發生大型衝突,堅守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自動讓路畀救傷車或巴士、成個過程守秩序冇爭先恐後,大家都冇因為行極都未行到而鼓躁、悼念烈士亦都井井有條唔會打尖插隊,完全冇位畀班人入話暴力暴動暴徒」、「呢D嘢我相信冇乜國家可以做到」,故討論「香港人」是否能獲提名角逐諾貝爾和平獎。
諾貝爾基金規定,合資格提名人包括:
.一個國家的現任國會議員、政府官員或內閣成員,以及在任國家元首
.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及常設仲裁法院成員
.國際法研究院成員
.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行政成員
.歷史、社會科學、法律、哲學、神學及宗教學科的大學教授、退休教授、研究所總監
.歷屆和平獎得主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現任和前任成員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顧問
許多網民都支持提名的提議,「200萬人出嚟,第2日都可以集體散水返工先係奇蹟」、「雖然唔係話做過咩濟世為懷嘅事,但香港人一次又一次過100萬(人)嘅和平示威,真係好少見,面對警察瘋狗式嘅清場,香港人都將傷亡減到最輕,遇到記者no gear(無裝備)採訪,仲無私咁犧牲自己裝備畀佢,我哋只係純粹咁唔想畀任何人無緣無故被送中,真係無見過香港人變到咁無私大愛」、「香港人其實都係香港最好嘅風景」。
每年和平獎產生過程:
9月起至翌年1月31日開始接受合資格提名人提名。
2月1日前將提名交至挪威諾貝爾委員會。
2月至3月將由委員會評估候選人的工作,並篩選出最終入圍名單。
3月至8月是顧問審核期。
10月委員會最終投票表決和平獎得主並公布。有關決定不得被推翻。
12月10日和平獎得主到挪威奧斯陸領獎。
獲提名者的身份及其他資料必須保密至50年後才可公開。
不過亦有人對提議有保留,擔心會令遊行抗爭目標變得模糊,「目標係達成所有訴求,和平奬唔係我哋要嘅嘢」、「我寧願唔要呢個獎,換嚟撤回所有嘢」。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不限於個人,過往亦有組織獲頒獎項,例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曾先後3次獲得該獎項。而去年美國12名國會議員亦曾去信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提名三名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以及「雨傘運動」,競逐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信中指三人發起的雨傘運動,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民主運動,對香港法治、人權及政治自由具貢獻。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