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變態色魔被誤放出獄 一日強姦禁錮7人 11歲童71歲婦都唔放過
英國極度危險積犯麥卡恩(Joseph McCann)因當局「走漏眼」獲釋後,在兩周內連犯8案,綁架及強姦了至少12人;在警方追捕下,他打算乘的士逃走,但因舉止可疑遭司機識穿,並把他直接「送交」警方。
醒目的士司機直接送交警方
4月21日,34歲的麥卡恩在倫敦擄走一名20多歲女子,禁錮在車上並強姦了她;4月25日凌晨及中午,麥卡恩再拐走及強姦兩名20多歲女子,之後逃到其他地區繼續作案;上周日(5日)上午,麥卡恩在蘭開夏郡分別強姦一名少女及一名11歲男童,以及禁錮一名30多歲女子;同日下午他在大曼徹斯特郡綁架及強姦一名71歲老婦,兩小時後把兩名13歲男童及一名13歲女童拐上車,女童遭到性侵犯。當晚6時30分,他又在柴郡拐走兩名14歲女童,但涉案車輛被警員認出,雙方隨即展開追逐,麥卡恩撞上另一輛車後棄車離開。
麥卡恩打算截的士逃走,的士司機透露,當晚約8時30分接載到麥卡恩,由於其舉止可疑,很快就意識到他很可能是通緝犯,「他遮住臉和低下頭,對我說『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不要走A34公路』」,司機沒有聽從,反而直接駛上A34公路,同時亮起「死火燈」,希望讓警方察覺到。
自動獲假釋 司法部緊急檢討
的士司機稱:「過了一會,我看見一名警員與市民在路邊對話,於是對著他們閃了一下大燈。」司機把車停下,此時麥卡恩眼見勢頭不對,隨即發難向司機揮拳,警員則跳上車準備拘捕,麥卡恩卻掙脫,逃到附近一棵樹上,最後被警方包圍及拘捕。
麥卡恩在2008年因「嚴重入屋犯法罪」而被判入獄9年,出獄後立即再犯案,因爆竊及盜竊被判囚3年,但他只服了一半刑期就在2月獲釋。由於他曾被判「保護公眾監禁刑罰」(Sentences of Imprisonment for Public Protection,IPP),出獄前應先經假釋委員會審查及獲得批准;司法部證實,麥卡恩未與假釋委員會見面就自動獲釋,並不符合規定,當局已緊急檢討案件。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