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照陰森風格似足紙紮公仔!台新娘嬲爆索償 僅獲賠不足1800港元
高雄許姓女子去年拿到婚紗照成品,直言變成「金童玉女照」,要婚紗工作室依契約規定免費重拍,不過對方要求付3成費用取回原照片,雙方協調破局,許女提告認為婚紗公司退費,並負擔她另委託他人拍婚紗費,及賠償擅將她婚紗照上載Facebook侵害肖像權共11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准業者應賠7000元給許女,可上訴。
位於高雄前金區的婚紗工作室今天接受本報詢問此事,表示「目前不打算上訴」。記者另傳訊給許女,尚未獲回應。
下載「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熱話:https://hk01.app.link/qIZYuEC5LO
許女去年8月20日在「爆怨公社」上傳婚紗照,埋怨「農曆七月看到自己婚紗照被嚇死。現在婚紗流行金童玉女風格嗎?」、「實在不敢婚宴上放這些照片觸霉頭啊」等語,更說很怕再拍出一組「普渡」風格的。不少網友也留言相挺「這樣的藝術感,我還真的不懂」。
許女提告主張,2018年7月間花1萬4000元委託婚紗攝影工作室拍婚紗照,但照片檔出來後「變成可悲金童玉女照」,她與親友皆無法接受,她依契約得要求重拍,不過業者要求先付3成費用取回原照片,她也提出業者要負擔7000元費用。
協調破局後,許女於同年9月辦完婚禮,但她提告要求婚紗公司要返還1萬4000元費用,並支付她找他人拍婚紗費用4萬9000元,以及未經同意在Facebook分享她的婚紗照,侵害肖像權賠4萬7000元。
業者供稱,有替許女修改、調整婚紗照顏色,但無法調到完全如她想要的,且當時已同意免費重拍,至於將許女照片在Facebook上分享,也有徵詢過她同意。
法官認為,婚紗業者有依許女要求修改照片,但許女仍不滿意而沒挑選照片,導致無法接續製作出相本,沒完成整個婚紗拍攝工作不能怪罪於業者,而許女也無法舉證照片有瑕疵存在,認定是許女任意終止契約,依預約單「拍照付款金額為7000 元」,判業者僅須退還剩餘費用7000元。
侵害肖像權部分,法官認為許女自己也把婚紗照上傳Facebook,認定許女應沒因肖像權受侵害,造成人格貶損以致精神上受損害,駁回請求。
延伸閱讀: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立刻Like!讚好《01熱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