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症男得悉失踪17年子服刑 欲見最後一面無法證明關係一度被拒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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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證明「你媽是你媽」的笑話在內地一再上演。內地一名父親得知分別17年的兒子正在監獄服刑,前往探監時卻無法証明父子關係,一度受阻。
據《羊城晚報》報道,一名湖北籍朱姓男子在得知自己身患絕症後不久,接到一封來自廣東省相關部門的公函,信中要求他作為服刑人員親屬申報個人財產。而正是這封信件,讓他找到了分別17年的大兒子。
朱先生的大兒子由前妻所生,夫妻離異後由他撫養,卻在17年前離家出走,多年間一直音信全無。直到收到那封信件,朱先生才等知大兒子仍在生,而且正在東莞服刑。今年7月12日,他帶着15歲的小兒子到東莞探監,被獄警攔下。雖然獄警證實監獄中有一人的名字跟他兒子相同,年齡也相差無幾,但是該在囚人士提供的親屬連絡人,沒有朱先生的名字。按照國家相關法律,不批准這種會面。
朱先生及後向《羊城晚報》求助,記者聯繫監獄相關部門。獄方要求朱先生按規定向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辦父子證明,終於獲准會面。18日,朱拿着證明再到東莞探監,終於見到了分別多時的大兒子。
證明「你媽是你媽」曾惹爭議
內地戶籍系統不健全,在親子關係認證上偶有類似事件。早前,曾經有北京市民準備出境旅遊時,將其母親作為緊急聯絡人,被有關部門要求證明兩人的母子關係,「你媽是你媽」。另有深圳市民郭先生為女兒辦理醫保卡時,被當局要求證明「你女兒是女兒」。
這些事件當時更成為內地輿論焦點,連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也批評:「這怎麼證明呢?簡直是天大的笑話!人家本來是想出去旅遊,放鬆放鬆,結果呢」,「這些辦事機構到底是出於對老百姓負責的態度,還是在故意給老百姓設置障礙?」李坦言應更多取消審批事項,便利民眾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