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扮單身騙生活費及20萬台幣 台女人財兩失痛斥:遇到心靈小偷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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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曾姓人夫背著老婆和黃姓女子交往,黃更支付給他生活費、20萬元投資,但曾賠得血本無歸,還把身分證配偶欄遮蓋冒充單身,黃認為自己感情、錢財同時被騙,痛斥曾根本就是心靈小偷;但檢方認為,黃自願給曾錢難認詐欺,該身分證最後也沒作為投資用途,不構成偽造文書,予以曾不起訴。

黃女花錢養男友,給他錢投資,事後才知道對方是人夫,控告詐欺、偽造文書。(Getty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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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指控,曾男(37歲)2015年6月向她訛稱有在玩期貨,要不要投資,自己就匯了20萬元給他,後來曾又將身分證配偶欄遮蓋影印,拿變造的影本讓她拿去參加直銷公司,控告曾詐欺、偽造文書。

檢方訊時,曾坦承有拿黃女20多萬元,並遮掩身分證配偶欄,但辯稱用自己名義去投資期貨,但都沒獲利,黃女才突然改口說錢是借他的,且黃從頭到尾都知道他有老婆,遮掩配偶欄目的是怕直銷公司也找上他妻子。

黃女供稱,當時和曾是男女朋友,所以才借錢給他,另檢方從2人Line對話發現,雙方交往時生活費用多是黃支付開銷,也會拿生活費、借錢給曾投資,由此可見曾雖事後沒有依約償還借款,卻難認有施以詐術情況。

此外,黃女也坦承說,當初邀曾加入直銷是自己需要下線,對方就拿了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影本給她才誤認曾單身,但最後自己也沒參加直銷;所以,既然黃沒參加直銷公司,也未提供該影本,就沒發生偽造文書之損害。

檢方認為,曾男詐欺、偽造文書均嫌疑不足,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佐證,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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