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歐遊遇上航班延誤 5條Q&A教你引用歐盟條例索賠
有報道指國泰航空上月一班由德國法蘭克福返港航班,因機件故障導致延遲,乘客滯留當地機場8小時。乘客起初向國泰航空索償被拒,惟其後發現,根據歐盟規定,若航班延誤,乘客最高可獲600歐元賠償(約港幣5140元,以2016年7月9日匯率計算,下同)。
《香港01》記者翻查歐盟條例,發現乘客在歐盟國家內,若遇上航班延遲、取消或被拒登機等情況,均可向航空公司追討賠償。以下5條Q&A,助你做個精明旅客。
(1)航班延遲賠幾多?
根據歐盟規定,若乘客被拒登機、航班取消,或因航班延誤,導致乘客較原定時間遲3小時以上到達目的地,乘客可視乎航班起飛地及降落地點距離,追討250(約港幣2,140元)至600歐元(約港幣5,140元)的賠償,金額如下:
歐盟內:
少於1500公里──250歐元(約港幣2,140元)
多於1500公里──400歐元(約港幣3,430元)
歐盟外:
少於1500公里──250歐元(約港幣2,140元)
1500至3500公里──400歐元(約港幣3,430元)
多於3500公里──600歐元(約港幣5,140元)
(2)除咗賠錢仲有乜?
根據歐盟條例,除賠償外,航空公司亦須向乘客提供小食、餐點及通訊方式,必要時更須提供住宿。航空公司亦有責任通知旅客所享有的權利,及解釋拒絕登機、取消航班或長時間延遲的原因。
若乘客被拒登機、航班超載或取消,可獲賠償替代航班或機票退款。若飛機延遲5小時以上,乘客取消行程亦可獲退款。但請留意,乘客一旦接受退款,航空公司則無需提供替代航班或任何協助。
(3)賠償要點申請?
旅客可填寫表格並提交予航空公司,緊記自己留下影印本。若旅客無法成功追討賠償,或不滿航空公司回應,亦可向事發地的執法機構投訴。即使事件並非在歐盟機場發生,若牽涉到歐盟航線,乘客亦可向相關部門投訴。
(4)係咪點都有得賠?
非也!若航班在下列情況下取消,乘客將不獲賠償:
i. 外在因素(如惡劣天氣),或
ii. 乘客在起飛前2周已獲通知,或
iii. 乘客獲安排路線相同、時間相似的航班
(5)唔見行李有冇得賠?
根據歐盟條例,若寄艙行李遺失、有損壞或延遲到達,乘客可向航空公司索取最高1,220歐元(約港幣12,460元)賠償。假如乘客在辦理登機手續前已向航空公司表明行李內有貴重物品,則有機會索取更高賠償。
《香港01》讀者陳先生去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乘搭布魯塞爾航空,前往英國伯明翰,惟到達目的地後才得悉,航空公司將其行李遺漏在布魯塞爾。他其後撰寫電郵至顧客服務部,對方主動提出賠償,將約港幣450元轉帳至其銀行戶口。
(資料來源:歐盟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