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2歲半男童抽中寶馬 主辦商反被指違法需罰款 咁架車點算?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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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獎被抽走,舉辦抽獎活動的超市居然被罰錢?廣西一名2歲半男童在超市抽獎抽中一輛寶馬房車,令一眾網民羨慕不已。不過,因為獎品價值高於5萬元人民幣(約5.8萬港元,下同),被內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最後涉事超市因違反不當競爭法,日前被罰款5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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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去年12月中,廣西玉林市容縣一間超市舉辦20周年抽獎活動,「購物滿38元即可獲刮刮樂一張,即有機會抽中寶馬小車一輛(使用權)」。最後一名只有2歲半的男童抽中了寶馬,事件引來網上激辯,因為根據傳單,男童得到的只有「使用權」,估計用完是要還給超市的。
事後超市經理表示,獎品已經被領走,男童的監護人即場開走了寶馬,更進一步指,宣傳上雖然只寫上「使用權」,但實際上整輛車的所有權都歸中獎者。事件在網上瘋傳,亦吸引了內地部門調查,因為這份獎品的價值超過了5萬元人民幣(約6萬港元),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容縣工商局透露,這輛寶馬的實際價值超過了14萬人民幣(約16.7萬港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即抽獎獎品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人民幣,但因超市及時停止違法行為,故只罰款5萬元人民幣。至於被男童抽走的寶馬房車,超市指中獎者不需歸還及受罰。
(中新網/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