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年2019】阿爸阿媽一定偷玩過?已消失的煙花玩意 危險又刺激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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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當然要熱熱鬧鬧才有氣氛,許多長輩都憶述小時候每逢新年就「奉旨」放煙花,雖然香港自六十年代末開始立例禁止放煙花,但每逢新年仍有不少地方暗賣煙花,當中以火藥成份較低的砂炮和仙女棒(滴滴金)最普遍。其後警方逐年加強執法,至近年更加是嚴厲打擊,新年民間活動玩煙花逐漸式微,已成為家長間的集體回憶,只能在年初二仰望維港上空,懷緬回憶中的燦爛煙花。

以下是家長輩可能玩過,現已被嚴禁燃放販賣的新年煙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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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炮
過去小朋友常玩的經典煙花種類眾多,砂炮威力較小,薄薄的紙內包裹着混和了小量火藥的砂,當砂炮被扔到牆或地上,或者被踏中時,就會發出響聲,令人嚇一跳,但一般不會造成嚴重傷害。有網民表示,砂炮是「細時每逢過年必玩嘅恩物」、「以前農曆新年去某些公共屋邨拜年,會誤踏預先放在地的沙炮」、「男生成日攞嚟嚇人,童年回憶」。

砂炮內藏少量火藥,把砂炮扔到牆或地上,或者用腳踩,就會發出響聲。(網上圖片)

仙女棒/滴滴金

仙女棒(台灣稱「滴滴金」)是一枝像香一樣幼長的棒,小朋友可以拿在手上,燃點頂端就會噴出火花,在漆黑的環境中,火花就像散落的星星,特別浪漫美麗。因危險度相信較低,以往農曆新年時,有不少小孩都會玩仙女棒。雖然這類煙花物品在香港已禁售,但不少港人到台灣旅遊時都會試玩,並以特別技巧拍照,帶來難忘回憶。

仙女棒燃點頂端的煙花,就會噴出火花,女孩子最愛玩。(網上圖片)

龍吐珠

龍吐珠可以手持或架在地上玩,而且威力不容小覷,火球一顆、一顆緊接地射出,射程頗遠,如果多支一起及發射,相當壯觀,但亦有一定程度的危險。

龍吐珠火球一顆、一顆緊接地射出。(網上圖片)

沖天炮

沖天炮的威力較強大,必須插進泥土穩固在地上,點燃藥引後,沖天炮很快便會發射火球,並會在半空爆開,此時圍觀的人都要散開,避免被火屑碰到。但刺激的同時,沖天炮也有一定的危險性,在2014年台東一名8歲女童被沖天炮射到喉嚨,當場血流如注,送院後不治。

沖天炮的威力較強大,必須插進泥土穩固在地上。(中時新聞網圖片)

爆竹(炮仗)

爆竹一聲迎新歲,一串串紅紅的爆竹,燃點藥引後會爆出響亮聲響,伴隨紅紅的紙屑飛揚,帶來濃濃的新年氣氛。過往每逢新年,爆竹是最普遍的煙花商品之一,除了一串串燃放,亦可能是每顆燃放,而有些小孩更會在已燃放的大串爆竹殘屑中,尋找未爆開的爆竹再玩,又或者拆開紅紙,收集火藥後作其他用途。

相比起其他煙花物品,爆竹有多種潛在危險,除了有人被炸斷手指或炸傷眼睛外,亦可以造成身體或其他部位重創,而拋入民居引爆更可能引致火警或釀成嚴重破壞,甚至有匪徒取用火藥製造炸彈,故成年人多數不讓小孩玩爆竹。而時至今日,一些圍村仍有人在新年期間違法放爆竹。

相比起其他煙花物品,爆竹有多種潛在危險,除了有人被炸斷手指或炸傷眼睛外,亦可以造成身體或其他部位重創,危險性較大。(視覺中國)
【香港法例嚴禁藏有或燃放煙花】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6條,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香港法例《危險品(一般)規例》第59條訂明,未領有許可證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煙花爆竹即屬違法,任何人觸犯此項規定如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