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佛心老闆狂請食飯 員工半年重10公斤立約減肥 反被一句KO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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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闆可遇不可求,待員工如家人的更是「世間少有」,但有人卻因老闆太好而有煩惱。一名台灣女網民於facebook群組發文,稱老闆及同事常常輪流請食飯及買飲品,令她半年內重了10公斤,於是與同事訂下生活公約,列出6項節食規定,期望3個月後「可以回到少女身材」,但老闆得知公約後,直接一句秒殺樓主。網民看過帖文,大讚樓主遇到佛心老闆,笑問「還缺人嗎?感覺上班會很歡樂耶」。

台灣有一名女網民稱老闆常常請食飯,導致體重增加不少,遂與同事一同立下的生活公約減肥。(fb群組「爆怨公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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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網民上周五(7日)於fb群組「爆怨公社」發文,稱要抱怨其老闆及同事們,指他們「有事沒事就請喝飲料下午茶,兩個老闆也常常輪流請吃飯」,而且每次均擔心員工吃不飽,總會點很多食物,直言發文前一晚老闆才「剛請完薑母鴨」。

樓主表示,因每次都會點過多食物,同事之間有不浪費的習慣,如大家吃飽後桌上還有菜,便會「玩遊戲把菜清光」,不斷飲飲食食的愉快上班生活令她半年內「整整胖了10公斤」,而身邊每位同事的體重亦增長不少。

樓主稱,老闆得知他們立約時,即直接稱「不用立什麼公約啦,吃就對了」取笑他們。(fb群組「爆怨公社」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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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拯救」已變樣的身形,樓主與同事決定立下生活公約,「好好照顧一下自己的重量」,期望3個月後「可以回到少女身材」。公約列出了6項規定,首4項為「一天最多一杯飲料(可喝無糖飲料、運動飲料、牛奶)」、「不可吃炸物(只要炸過都不行)」、「晚上10點過後不可進主食」、「當日扣打(即order,意指點選的食物)不可累積或預支下次扣打」,而另外兩項則容許參與者「一周可破戒一天」及列明立約「為期3個月」,由上周五開始。如果有同事違反規定,便要繳交100新台幣(約25港元)作罰款。

樓主稱,雖然公約規定「看起來很鬆」,但在其公司內實行時卻不容易,更指老闆看到他們的公約時,直接稱「不用立什麼公約啦,吃就對了」秒殺他們。

網民看過帖文,紛紛大讚樓主遇上「佛心老闆」,「老闆感覺很怕你們餓著了,這種老闆不多了」,「你們老闆真好,委屈你們身材了」,笑言公約「付100新台幣公費又繼續吃」,又問樓主「還缺人嗎?感覺上班會很歡樂耶」。亦有網民分享類似經歷,稱「我老闆都說:叫妳吃又不是叫妳做,吃就對了」,「之前我也遇過好主管,下場就是半年8公斤」。

(fb群組「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