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被男友「妹妹」騙財30萬 報案後驚覺對方原是男友妻

撰文: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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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令人盲目,不少不法之徒都會利用感情行騙,若不幸遇上隨時誤墮陷阱。內地浙江一名女子近日報案,懷疑自己被男友的同居「妹妹」在兩年間,騙取共27萬人民幣(約31.2萬港元)。但報警處理後才驚覺自己一直被騙,原來「妹妹」本是男友老婆,竟被二人蒙在鼓裏一同生活近6年,慘被騙財又騙色。

浙江警方指出,一名沈姓女士前年以為龔姓男友「出事」後,誤信其「妹妹」項女謊言,兩年間共匯了27萬人民幣(約31.2萬港元)給她解決事情,後來驚覺被騙報案後,才得知項女本是龔男老婆,自己竟被二人蒙在鼓裡一同生活近6年,慘被騙財又騙色。(「梨視頻」短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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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梨視頻」昨日(11日)報道,浙江金華市一名沈姓女士近日到警局報案,聲稱自己被人騙走27萬人民幣(約31.2萬港元)。警方展開調查後驚覺騙案與一段「三角感情」有關,沈女原來慘被騙財又騙色。

據當地警方指出,沈女2010年時與龔男拍拖,惟龔男當年卻在廈門的租賃公司租了多部車輛,駛至其他地方抵押後無法贖回,故在2012年底時被廈門警方通緝。其後龔男為了更容易從沈女身上騙得錢財,竟帶同自己本身的老婆項女去找對方,謊稱項女是自己妹妹及一位未婚媽媽,希望沈女心生同情,讓三人住在一起。

龔男帶同自己本身的老婆項女去找對方,謊稱項女是自己妹妹及一位未婚媽媽,希望沈女可心生同情,讓三人住在一起。圖為示意圖。(視覺中國)

沈女不虞有詐,三人遂在浦江同居了一段時間,其間沈女一直被另外兩人蒙在鼓裏。龔男終在前年被警方拘捕,沈女多次聯絡不果,轉為詢問「妹妹」項女發生何事,項女稱龔男「在廈門出事情了,需要很多錢來解決事情,而且要花錢給他疏通關係」。其後二人約好,由沈女每個月匯款1.3萬人民幣(約1.5萬港元)給對方。

沈女近日終於察覺被騙後到警局報案。項女被捕時對其詐騙行為直認不諱,表示騙回來的錢「大部分是自己揮霍掉了」,如聘請私人健身教練,及花費10多萬整容等。而案件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暫時仍未作出判決。

(梨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