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40年代殺女童案審訊違憲 14歲最年輕死囚靠翻案沉冤得雪

撰文:安祖娜
出版:更新:

14歲黑人男童被指因姦不遂,殺害2名白人女童,被判坐電椅死刑,成為20世紀美國史上最年輕的死囚。可是,近年一名當地的歷史學者翻查資料時,發現這宗案件可疑重重。男童家人決定翻案,逐層逐層揭開男童在接受審訊時,所面對的不公,以及審訊過程的草率,終在2014年,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罪名,男童死後70年終獲得平反。

14歲小喬治被控殺害2名女童,被送上電椅處決,70年後獲平反。(視覺中國)
+8

下載「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熱話:https://hk01.app.link/l7U1Y7t5LO

1944年3月24日,美國南卡羅萊納州阿爾科盧,兩名白人女童11歲的貝蒂(Betty June Binnicker)及8歲的瑪莉(Mary Emma Thames),在田園間採花玩耍,但當日她們沒有回家,居民於是四出搜索,翌日在山上一條水溝發現兩人屍體,她們的所騎單車亦在水溝旁邊。兩人身上有多處明顯傷痕,頭部有嚴重的挫鈍傷,有4至5片頭骨被擊砰,而警方在現場找到兇器,是一根沾有血跡的鐵路道釘。

而14歲的小喬治(George Junius Stinney Jr.)及其妹妹,是最後見過兩名死者的人,警方認為小喬治有嫌疑,遂將他拘捕,警方在沒有律師及父母陪同下,向小喬治作出調查,不到一小時便指他已經作出招認,指出小喬治想和貝蒂發生性行為遭到拒絕,瑪麗想逃跑而引發殺機。

居民的情緒由悲傷轉成憤怒。加上小喬治的黑人身份,種族主義場的情緒令小鎮氣氛緊繃對立。居民甚至威脅要向小喬治動用私刑,最後小喬治被當局轉送至查爾斯頓市。

小喬治在執行死刑前的最後身影。(網上圖片)

同年4月24日,案件進行審訊,整個過程不足3小時,之後陪審團便退席商議,約10分鐘後宣布小喬治面對的一級謀殺罪成,判處死刑,而小喬治的代表律師指其家人因負擔不起訟費而不會提出上訴。

根據當時的南卡羅萊納州州法,州民過了14歲就是成年,依法需接受成年人的法律規範。南卡羅萊納州長歐林.江士頓(Olin Johnston)在1944年6月16日,簽發執行令,死刑以電椅方式處決。由於小喬治身高只有153公分,體重也只有40公斤,劊子手不僅在調整電極時遇上困難,他要坐在一本書上,頭部才接觸到行刑的頭盎,過大的面罩更不斷從他臉龐滑落,露出他驚慌到淚流滿面的樣子,他在4分鐘內宣告死亡,成為美國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而事發到行刑僅是81天。

而本來已成塵封的案件,卻在一個當地的歷史學家喬治費爾臣(George Frierson)的看到這件案件的相關報道而起變化,並引起其他法律界的人士的關注,小喬治的家人其後向法院要求洗脫其罪行。

小喬治的妹妹Katherine Robinson上庭作證,表示哥哥是無辜的。(視覺中國)

現年81歲的小喬治妹妹艾咪(Aime Ruffner)曾激動地說:「自從他們帶走我哥哥後,母親再也沒有笑過,希望可以還給哥哥一個清白。」她同時也作證,事發當天,喬治一整天都和弟妹在一起,根本不可能是殺人兇手。

法官在2014年12月17日頒下的判詞指,當年的審訊過程違反基本憲法程序,文件中不見他的招認書,全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只討論了幾分鐘就將喬治判定死刑,他的律師卻未提出上訴,這個動作原本可以讓他暫緩執行死刑。此外,小喬治可能遭到嚴刑迫供才作出招認,加上案件欠缺證據及目擊證人,最後判小喬治謀殺罪名不成立,令他死後70年終沉冤得雪。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