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傷害】遭哥哥強姦成孕 印尼15歲女墮胎反被判囚6個月
撰文:陳展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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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中受害人身心都受到很大傷害,社會理應給予支援和接納,但印尼一名15歲的女孩被哥哥先後強姦8次,更因姦成孕,她被迫在母親協助下墮胎,不料竟因此違法,上周四被判囚6個月,其兄長則因性侵未成年人士被判入獄2年。
案件發生在印尼蘇門答臘島的占碑省,該名15歲女孩從去年9月開始,先後8次被她17歲的哥哥強姦,其後因姦成孕,為了隱瞞事件,女孩懷孕6個月後,在母親協助下墮胎。最終,警方在一個棕櫚種植園中發現一具男性胎兒,揭發事件,於6月逮捕這對兄妹。
當局周六(21日)宣布判決結果,法院發言人布迪曼(Listyo Arif Budiman)表示,女孩因墮胎違反兒童保護法,最終被判入獄6個月。
根據印尼法律,當地嚴格規定禁止墮胎,除非胎兒危及孕婦生命,或是婦女因為遭強暴而懷孕。若要墮胎,亦必須在懷孕6周內進行,而且墮胎婦女必須接受心理諮詢。有人權組織一直批評印尼的墮胎法,批評規定限制了婦女有關「生殖健康」(reproductive health)的權利,亦導致許多婦女要在非法診所中接受危險的墮胎手術。根據2013年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墮胎佔該國孕婦的死亡率達30%至50%。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