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千年古廟三和尚「開拖」 方丈發朋友圈:全開除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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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謂「天下武功出少林」,始建於唐貞觀十一年(公元637年)的揚州寶應縣寧國寺,也出了3名「武僧」,影片在網上流傳,引起熱議。據內地媒體了解,影片中僧人打架之事屬實,寺廟住持表示,涉事3名僧人全部被「遷單」(開除)。

周三(27日),寧國寺方丈清純法師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布狀態:「本寺院2016年4月24日上午發生的僧人打架一事(為小事而爭執),迅速進行處理;現於2016年4月26日上午作出決定對參與三人遷單,寧缺毋濫」。據清純法師回應稱:「他們(打架的三人)只是輕微皮外傷,已經予以開除處分」。

網上流傳的打架影片時長約1分鐘。從影片中可見,在寧國寺普光明殿前參與打架的共有3名僧人;穿褐色僧袍的兩名僧人「掐成一團」時,1名穿著黃色僧袍的僧人拿起手機,對著1名僧人的頭用力猛敲。在場的幾位遊客與其他僧人,上前多次拉開打架的3人,並一直勸說「別打了」。

事後,據清純法師透露,「他們之間本身就有些矛盾,因為寺廟管理方面的分歧,產生了肢體衝突。」據了解,打架的3名僧人是寧國寺的「中層領導」。

網民笑稱,本以為可以見識般若掌、金剛指等神妙武功,結果發現三人打架水平和潑婦一樣,不值一曬。

老闆娘出軌熟客遭捉姦 綠帽夫怒告2人 姦夫稱不舉2原因仍敗訴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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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舉都可以出軌?台北1對夫妻一起經營咖啡店,人夫卻指控妻子和1名熟客出軌,甚至捉姦在床,怒告2人索償150萬新台幣(約38萬港元),姦夫在庭上提供醫生證明,表示自己有俗稱「不舉」的勃起功能障礙,不可能和對方妻子發生性關係。但法官留意到2人曾向外表示正在交往,而且男方數次留宿女方住所,認為超越一般社交界線,判處賠償10萬新台幣(約2.6萬港元)。

方姓人夫指控妻子和1名熟客出軌,甚至捉姦在床。(示意圖/gettyimages)

綠帽夫稱曾捉姦在床

台媒報道,案件在台北地院審理,方姓人夫表示,和妻子結婚大約7年,「夫妻檔」經營咖啡店,婚姻生活原本幸福美滿,豈料直到2023年2月底,方男發現妻子和張姓熟客多次一同外出,去到深夜才返家。同年3月14日凌晨,他發現2人前往酒店過夜,相信發生性關係,妻子更將張男帶返回家,方男繼而捉姦在床。

方妻當時直認愛上張男,同年4月搬出住所,並和張男同居,令到方男非常傷心,因而怒告妻子和張男,索償150萬新台幣(約38萬港元)。

張姓姦夫提供病歷資料,聲稱患有「動脈功能不足勃起障礙」,不可能和方妻發生關係。(示意圖/gettyimages)

姦夫稱不舉 不能和人妻發生關係

方妻和張男同樣否認陷入婚外情,皆稱只是普通朋友,方妻反控長期遭到丈夫性侵和精神及言語霸凌,因而罹患重度抑鬱症,張男僅陪伴她求醫和報警;張男更提供病歷資料,聲稱患有「動脈功能不足勃起障礙」,不可能和方妻發生關係。

法官判處2名被告賠償10萬新台幣(約2.55萬港元)。(示意圖/gettyimages)

法官裁定2被告敗訴 需賠10萬新台幣

面對雙方各說各話,法官檢查張男和友人對話紀錄,當時張男向友人提及自己陪伴方妻,「簡單來說就是在交往,我會去她家陪她」、「也沒有公開就是了啦,畢竟還沒離」等,友人亦出庭作證,表示方妻和張男均曾承認正在交往,更在方妻家中見過張男內衣褲和個人物品。

法官裁定方妻在婚姻生效期間和張男交往,張男更以男友身份留宿過夜,超出一般社交界線,令到原告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判處2人賠償10萬新台幣(約2.6萬港元),全案可以上訴。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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