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行人路上違泊電單車 遭黐滿貼紙廣告 網民:超靚藝術品!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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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時見到電單車或單車違泊在行人路。昨日下午(29日)將軍澳富康花園外,有網民發現兩輛停泊在行人路多時的電單車被貼滿貼紙,某些「貼紙」除印有「菜心苗」、「西蘭花」、「芥蘭」等字眼,更有人將富康花園管理處發出的通告貼上車身,再夾雜通渠及其他廣告標語。其他網民留言大讚電單車變成「街頭藝術品」,更有網民表示「菜檔工人每日貼D(啲)」才有此效果。
不過亦有人質疑貼貼紙的行為或涉及刑事毀壞,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若然貼紙難以撕去並破壞電單車的原貌,車主可控告貼貼紙的人士「摧毀或損壞財產」。

有網民拍到將軍澳富康花園行人路外,有兩輛電單車違泊,更被貼滿貼紙與廣告標語。(文志偉facebook圖片)

網民文志偉昨日(29日)下午約3時在個人facebook上載多張照片,其後更轉發至facebook群組「將軍澳」,形容這是「富康花園路霸靜態大戰」,又稱「城管/陀地聯合出招,違泊車主先輸一局」。照片可見,儘管牆上貼有「私家地方,違泊拖走」的告示,但仍有兩輛電單車停泊在行人路上。電單車貼滿貼紙,難以辨別電單車外殼的顏色,車牌亦被遮蓋。貼紙大多是白底彩色字,部分印有「菜心苗」、「西蘭花」、「芥蘭」等蔬菜名稱,當中亦夾雜通渠及其他廣告。其中一輛電單車的車身更貼有由富康花園管理處發出的「重要通告」,通告呼籲商舖切勿「違例擺放物品」,否則會被即時清走。

有網民大讚兩部車有如「博物館藝術品」。(黃志翔facebook圖片)

不少居住在將軍澳的網民對這兩輛電單車頗為熟悉,有人稱兩架車已違泊逾3年,今年始成為菜販等人的「貼紙簿」,「班菜檔工人每日貼啲,都貼咗好耐先有咁嘅效果」。有網民笑指兩架尤如「包咗花紙」的電單車非常「應節」,「係唔係聖誕禮物?車主要番嚟拆禮物?」。網民紛紛大讚兩輛車「超靚」、「好似藝術品」、「可以放入博物館」。

有網民質疑在電單車貼貼紙涉嫌刑事毀壞條例,大律師陸偉雄指要視乎貼紙的破壞性有多大。若是撕下後不留痕的「memo紙」便條,不會構成刑毀;假若貼紙難以撕下,而且改變或損壞車輛的原貌,貼貼紙的人士或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60條的「摧毀或損壞財產」,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不過他指出要先找出車主,方可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