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歸女被拖入梯間性侵兼拍片 淫狼稱醉酒法官不信 2原因獲輕判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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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醉性侵還拿手機拍下過程?台灣有女生凌晨離開餐館後等候男友接送,竟被1名醉酒男拖入樓梯間強吻摸胸,並脫去衣物性侵及指侵得逞,過程中她不停抵抗,對方竟拿出手機拍下侵犯過程,直至有人等電梯時聽到有女聲喊「不要」,才終於阻止其獸行。

淫狼案發後對罪行供認不諱,但辯稱當時是酒後亂性,惟法官認為他在侵犯過程中仍能掏出手機拍攝,證明意識尚算清醒,加重強制性交罪原本量刑起點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基於2個原因,最終被告獲輕判入獄3年7個月。

受害人等男友接送,友人先離開後被淫狼拉入樓梯間。(示意圖/Getty Images)

案情指,受害人A女在2023年11月24日凌晨,於台中市1間餐館飲酒,至4時45分,她和女友人乘電梯離去,並等待男友接送,卻在電梯遇到被告陳男,見到陳男酒醉便好心問候。

拖受害人入樓梯間性侵 拿手機拍下過程

之後女友人先行離去,A女則到停車場等候,陳男見A女落單即狼性大發,強吻並摸她的胸部。A女不停拒絕,但仍遭拉到樓梯間。陳男強行脫去A女衣物及摸她下體,繼而強姦及指侵得逞。過程中A女不停抵抗,陳男竟拿出iPhone手機拍下性侵過程,直至有等待電梯人士聽到後樓梯有女聲說「不要」,前往查看才揭發案件,而餐館負責人亦趕到現場報警。

受害人不停抵抗說「不要」,被告竟拿出手機拍下侵犯過程。(示意圖/Getty Images)

被告對罪行直認不諱 辯稱醉酒

陳男受查時對犯案供認不諱,作供情節和受害人供述雷同,承認強制性交的事實。陳男解釋自己當時醉酒,見到受害人正聯絡男友前來接送,他持續摸對方胸部及身體,而對方和男友通話時語氣仍正常,未有求救,但承認過程中對方一直有說「不要」。

侵犯過程拍片 證意識尚算清醒

法官認為,被告在侵犯過程中仍可操作手機拍攝,證明他意識尚算清醒,而根據閉路電視紀錄、受害人的內褲和陰道均採集到其DNA樣本,足證陳男因私慾侵犯對方性自主權還拍片,令受害人身心受創。陳男事後馬上認罪,未能和A女達成和解,但有表達和解意願。

受害人當場要求被告刪除影片,被告同意刪除,法官認為是減輕刑責的考慮點之一。(示意圖/Getty Images)

事後馬上刪片加認罪獲減刑

法官指,刑法上「加重強制性交罪」量刑起點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過程中為一己性慾拍下侵犯過程,但考慮到事後被告馬上按受害人要求刪除影片,影片亦未見外流,而且被告受審理時坦承認罪,已有悔意,更希望和解,認為其犯後態度尚可,「足以引起一般人之同情,非無堪值憫恕之處」,如按最低量刑起量計是過重,決定減輕刑責,最終判監3年7個月。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