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9歲起遭性侵10年!淫姑丈稱「互相了解身體」 反辯稱遭勾引
作為長輩沒有保護幼女,反而伺機長時間性侵,實在禽獸不如!台灣1名少女自幼父母離異,小學3年級開始與弟弟寄住在姑姑家中,卻自9歲起遭姑丈性侵長達10年,對方初次犯案時曾問「要不要互相瞭解彼此的身體?」,年幼的她就在不明所以便說好,詎料竟是被性侵。少女曾拒絕配合,卻被姑丈暴力毆打迫就範,而且由於對方在家族中學歷最高、形象良好及地位崇高,只好對被性侵一事秘而不宣,啞忍至成年後搬離姑姑家。詎料她與姑丈在家中工廠相遇,再度被多次侮辱,終向弟弟透露遭受性侵一事,其後決定向姑丈提告。
姑丈在庭上否認控罪,反辯稱是少女成年後向他討教「男女床第之事」而趁機勾引他,雙方是在合意的情況下性交。惟法官認為被告的辯詞不足採信,判他連續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9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自9歲起遭姑丈每周性侵至少2次
綜合台媒報道,台灣高雄1名少女9歲時父母離異,父親將她與當時年僅7歲弟弟寄住於姑姑家中,同住還有33歲姑丈及他2名兒子。2005年9月,姑姑帶同弟弟及2名兒子到工廠加班,少女則由姑丈照顧,家中只得他們2人。當時少女於住所內2樓書房玩電腦,姑丈突然內進及問她「要不要玩互相了解身體?」,當時僅9歲的事主不明當中意思便答應,沒料到姑丈竟然抓着她的手撫摸其生殖器,還問「是否很大?」,少女驚慌失措大喊「不要」,拒絕進一步接觸,但仍遭對方舔胸及強姦。
自此之後,姑丈每周性侵事主至少2次,她第2次被性侵時曾反抗,卻遭到毆打及言語霸凌,結果仍被硬上。而事主被毆打到見到傷疤,姑丈就跟姑姑稱是她不乖而出手教訓,姑姑亦選擇相信姑丈。事主其後曾多次反抗,但亦重覆同樣結果。礙於姑丈在家族地位高,她漸漸不敢反抗,啞忍被性侵10年,直到18歲高中畢業離家為止。
被寫上「白癡專用」崩潰向弟哭訴
少女表示,由於長期受到姑丈的性暴力對待,故不敢與異性接觸,而高中時更因男同學戲稱「身上有味道」,讓她懷疑是否因遭性侵而留下「髒東西」,認為自己不乾淨。而直至她離家後,她在家中工廠內遇到姑丈,仍被對方語言凌霸,而到2020年某天,姑丈甚至在她的電單車停車位寫上「白癡專用」來侮辱她,她當場崩潰向弟弟哭訴歷年來遭性侵及暴力對待的慘況,最終在弟弟支持下,毅然向警方報案提告。
姑丈否認控罪 反稱被勾引而合意性交
被告在庭上否認指控,他雖承認曾與姪女性交,但辯稱是雙方同意下進行,又指當時姪女已18歲成年,藉向他請教「男女床弟之事」而借故勾引,強調是詢問過她是否想嘗試,確認意願才性交。被告更反斥姪女與其生父共謀陷害他,指姪女父親案發前曾2度毆打他,而姪女提告前亦曾傳短訊要求每月付3萬(約7,500港元)封口費,因被他拒絕後才惡意提告。
被告曾傳短訊向少女道歉
不過,法官審視庭上展示的證據,顯示被告曾傳短訊向受害人道歉,並稱「阿嬤等一下找妳去問,請不要再說了」、「阿嬤告訴妳姑姑,說出來我和她會離婚」、「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彌補妳」、「現在只有妳能救我了」。法官認為短訊內容顯示被告知道性侵一事東窗事發,才向少女道歉,並不存在主動勾引之說,考慮到少女首次被性侵時僅9歲,對兩性生理認知不足,但被告以體型優勢及親屬尊卑身分壓制她,還曾因她抗拒而動手打人,足證他妨害少女的性自主決定。
法官認為被告辯詞不足採信,而且犯後態度惡劣,判他連續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全案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