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芝風球|8號風球至少到10am 何時上班?WFH?勞工處新守則咁講
【勞工處颱風上下班安排指引/桃芝/8號風球/上班返工安排/提早放工WFH安排/天文台天氣消息/8號風球幾點落要返工?/打風】熱帶風暴桃芝逼近,天文台星期三(11月13日)晚上11時10分改發8號風球,至少維持至星期四(11月14日)早上10時。究竟打工仔颱風8號或更高風球期間是否要上班?向WFH(在家工作)安排說不?是否可以提早下班?改發3號風球時又要在何時上班?是否2小時內要返工?即看勞工處今年新修訂《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
天文台表示過去數小時,桃芝採取較為偏北的路徑靠近廣東沿岸。隨着桃芝靠近珠江口,預料本港風力會進一步增強,天文台在今晚(11月13日) 11時10分改發8號烈風或暴風信號。按照現時預測路徑,桃芝會在明早最接近珠江口,在本港以南150公里左右掠過,與其相關的烈風區及狂風驟雨會影響珠江口一帶。8號信號會至少維持至明早10時。在過去1小時,大老山錄得的最高持續風速為每小時59公里,最高陣風超過每小時87公里。
1.惡劣天氣是否要上班?
據勞工處今年新修訂《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的「暴雨、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及「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 (參考指引)」,若8號或更高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工作開始前發出,僱主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
僱主須盡早確切評估在8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 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僱員在安全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 (「指定人員」);以及如需要的話,事先訂明哪些員工屬指定人員。
僱主應將工作地點當值人數減至最少
僱主應按行業性質及運作需要,盡量將需要在工作地點當值人數減至最少,評估指定人員的需求時,應考慮有關僱員的安全,包括其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或遙距工作(如在家工作)的可行性等。僱主應安排接送服務予須往返工作地點的指定人員,如沒有接送服務,指定人員可採用合適的公共交通服務。如沒有合適的公共交通服務,僱主應讓他們乘搭的士,並支付有關費用。
2.天文台預告掛8號風球可提早下班?
根據守則,遇上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當8號預警或8號信號發出,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讓非指定人員(一般僱員)按預先協定分批離開工作地點或下班。
僱傭雙方應預早協定,員工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在工作時間內提早離開工作地點,是否有其他工作安排如遙距工作(如適用)及相關安排的配套」。一些返家途中可能遇到較大困難的僱員,包括懷孕、殘疾、須依靠渡輪服務返回居所,或居住於偏遠地區的僱員,應獲安排優先離開工作地點或下班,主管亦應考慮當時的實際情況(例如交通情況、個別僱員的特別需要等),作出彈性的處理。
如有需要,僱員可選擇留在公司,僱主應在工作地點開放合適地方讓他們暫避。若僱員須在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下於工作地點當值,僱主首要考慮他們 的安全及須採取適當的安全措,如工作地點因惡劣天氣有潛在安全風險,應安排他們返回安全的地點。
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下不少公其交通會暫停或作有限度服務,僱主應為須往返工作地點的指定人員提供交通津貼或支付實際的交通費用。如無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務往返作地點,僱主須切實考慮為他 們提供安全的接送,應以僱員安全為先,不應要求他們即時前往工作地點。
3.改發3號風球後何時要上班?
僱主和僱員應預早協商在8號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在安全和交通情況許可下合理的復工或遙距工作安排(如適用),僱員可能因為大量上班人士同時出門,以及惡劣天氣的影響而在上班途中受到延誤,僱主應作出彈性的復工安排。即使事前制定一套復工安排,亦須因應個別僱員實際情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處 理,例如讓僱員分批復工、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遙距工作(如適用)或 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如工作地點受惡劣天氣破壞而有潛在的安全風險(例如外牆、窗戶受損等),僱主應立即進行安全檢查,準備及採取合適的安全措施,才安排僱員返回工作地點,時刻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
4.「落波」2小時內要復工?
僱主和僱員應協定和彈性處理在熱帶氣旋及暴雨過後返回工作崗位的合適安排。在執行有關復工安排時,僱主應進一步考慮實際情況及彈性處理僱員個人的不同情況。舉例,僱主可規定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8號或更高信號 / 「極端情況公布」的指定時間在工作結束前3小時或以上取消或終止,僱員應盡量在2小時內返回崗位,相關復工安排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制定。
5.可扣勤工獎或津貼?
僱員如根據工作安排而獲准離開工作崗位或毋須上班,工資、勤工獎或津貼應不受影響。僱員如未能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依工作安排上班或未能在8號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其他惡劣天氣警告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準時復工,主管應了解原因,如僱員的解釋合理,不應扣減工資。如僱員未能根據工作安排的規定返回工作崗位,應先剔除一段他返回工作地點所需的合理時間後,才開始計算他沒有上班的時間。
8號或更高信號或「極端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的指定人員,僱主應另外發放當值津貼。
6.在家工作又是否要上班?
因應工作性質,僱主應預早評估容許僱員於有需要時遙距工作(如在家工作)的可行性,包括在8號或更高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及取消後、「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及結束後,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遇到困難時,或其他特殊情況等)。
僱主應盡早訂明適合遙距工作僱員的工作範疇和模式,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遙距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7.僱主不依守則有否犯法?
守則屬參考指引,不具法律約束力,僱主在制定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時,應充分諮詢及考慮員工的意見。僱主不可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用作補 償因發出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或「極端情況」公布而損 失的工作時間,如無合理辯解即屬違法。如僱員在惡劣天氣下或「極端情況」結束後,不能上班或準時到達工作崗位,應考慮別僱員的情況,不應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8號或更高信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如僱員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4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 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4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 死亡,一律被視作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僱主必須負起《僱員補償條 例》下的補償責任。
暴雨、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及「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參考指引):
天文台預告或懸掛8號風球,僱員是否要上班?8號風球幾點落要返工?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僱主應盡早這樣做,詳情:請按此
天文台預告掛8號風球可提早下班?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當天文台發出八號預警或八號信號後,僱主須按協定的工作安排,讓非必要人員分批下班,詳情:請按此
可否拒絕在家工作(WFH)?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因應個別機構運作模式及不同職位工作性質,僱主應這樣做,詳情:請按此
改發3號風球後何時要上班?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如僱員在8號信號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遇到這些情況,僱主應讓他們可暫時毋須復工或安排在家工作,詳情: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