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舅媽!醉女遭外甥帶旅館硬上︰你是畜生 被他狂掌摑續性侵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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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駭人聽聞性侵案。桃園1名女子出席家庭聚會不勝酒力,由外甥召的士護送離開,豈料外甥將她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受害人痛到驚醒過來,怒指「我是你舅媽」、「你是畜生嗎?」,但外甥沒有停手,反而向她狂甩數十下耳光,最終性侵得逞,受害人下體血流不止,事後趁機逃走回家。
外甥其後追到上門,詢問「能不能用錢解決?」,由其他家人分別帶走和報警。案件經審理後,法官判被告囚4年6個月,由於被告願意賠償75萬新台幣(約19萬港元),上訴後改判4年4個月。
遭外甥狂甩數十下耳光
判決書指出,案發2022年7月2日中午,受害人前往丈夫胞姊住所聚餐飲酒,由於她醉到不省人事,遂由已婚的外甥召的士護送她離開。
其間受害人感到下體疼痛,發現自己身處汽車旅館,正遭外甥性侵,她隨即奮力抵抗,同時怒斥「我是你舅媽」、「不要這樣」、「你是畜生嗎?」,外甥卻沒有停手,反而向她狂甩數十下耳光,怒叫「你再講,我就打你」,粗暴行為導致受害人下體血流不止。
外甥上門詢問:能不能用錢解決?
直到當日下午5時許,受害人趁機逃到櫃檯,要求員工幫手召的士回家,返家後向兒子哭訴遭到性侵。外甥隨後趕到受害人住處,不但拒絕離開,而且詢問「能不能用錢解決?」,受害人家屬通知對方妻子到場帶走外甥。
受害人家屬隨後報警,又帶同她到醫院驗傷,在其內褲褲底內層檢驗出外甥的DNA,受害人除了雙頰紅腫之外,陰道口亦有新傷。
被告願賠償75萬新台幣
案件在桃園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被告外甥沒有尊重長輩,利用對方酒醉乘機性交,即使她回復清醒,被告仍然違反其意願,造成受害人身心難以抹滅的傷痕,裁定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被告事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在庭上認罪和同意賠償75萬新台幣(約19萬港元),法官改判4年4個月監禁,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