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長者乘雙人電動輪椅行人路飛馳片瘋傳!網民:crazy 法例咁規定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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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長者會因應身體狀況而乘坐電動輪椅出門,但2人共乘雙座位電動輪椅也可以嗎?本港網絡流傳1段影片,見到有1男1女長者共乘雙人電動輪椅,在柴灣東區醫院附近「長命斜」上斜飛馳,其間經過多名途人身旁亦未見減速,影片瘋傳後惹來網民熱議。

有人笑言「沿途望出車外,電輪椅車戀愛」、「真心crazy」、「載2個人仲可以上斜,犀利」,不過亦有網民質疑使用雙人電動輪椅在行人路穿插有否觸犯法例。

根據香港大學法律與科技研究中心社區法網,電動輪椅在香港並非列作「汽車」,故不受《道路交通條例》規管,但使用電動輪椅的人士仍需注意《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規定,否則可罰款或監禁。

本港網絡流傳1段影片,見到有1男1女長者共乘雙人電動輪椅,在柴灣東區醫院附近「長命斜」上斜飛馳。(threads影片截圖)

2長者乘雙人電動輪椅行人路飛馳

電動輪椅也有雙人座?有網民於社交平台threads上載影片,分享見到2名長者共乘輪椅在行人路上行駛,留言指「chill到雙層輪椅,我中六合彩第一件事係買呢個雙層輪椅,然後老X咗同我啲friend一齊雙層輪椅飆車」。

影片見到,現場是柴灣東區醫院附近「長命斜」,有2名長者同乘雙人電動輪椅上斜飛馳,其中老婆婆坐於前座,老伯則坐在後座。2人駕駛電動輪椅筆直前進,即使多名路人在旁邊走過,他們也沒有減速。

影片見到,柴灣東區醫院附近「長命斜」,有2名長者乘坐同1部雙人電動輪椅上斜飛馳,其間有途人好奇地回望。(threads影片截圖)
2人駕駛電動輪椅筆直前進,即使多名路人在旁邊走過,他們也沒有減速。(threads影片截圖)

網民關注有否違法

影片引起網民熱議,「上東區醫院個段長命斜,真心crazy」、「載2個人仲可以上斜,犀利」、「兩個人一齊有得坐幾好啊」,笑言「沿途望出車外,電輪椅車戀愛」、「個摩打都幾好力下」、「遲早有輪椅旅行團」。

網民分享2名伯伯操控電動輪椅鬥車感人故事

有網民則分享有關電動輪椅感人故事,指廿多年前搬到將軍澳,每天早上上班都見到2名年約70至80多歲的伯伯,坐住電動輪椅鬥車,形容速度雖然慢,但是「佢哋好開心」,笑得很大聲,「就好似兩個小朋友咁」。

惟好景不長,某天樓主只見到其中1名伯伯,對着昔日與好友「鬥車」的路面在「笑住咁流眼淚」,連在身旁陪伴的外傭都一起哭。樓主好奇下詢問何時,才知悉另1名伯伯的兒子早前告之,其爸爸在前一晚睡夢中離世,而他臨睡前「仲叫佢個仔記得幫佢叉電」,樓主聽罷也忍不住同哭。

有網民分享曾在其他地方見到有人自製雙人電動輪椅。(threads圖片)
也有網民聯想到電影《淪落人》一幕。(《淪落人》劇照)

有網民質疑使用雙人電動輪椅在行人路飛馳有否觸犯法例,「而家用電動輪椅嘅人係咪真係有需要用,而家周街都係,用家有老有嫩,喺行人路度左攝右攝」、「而家做行人真係好危險,又電動單車又電輪椅又風火輪咁……」、「終於出現……但是否等同公路上行走車輛受運輸處監管,遵守行車規矩?」。

駕電動輪椅3情況或罰款監禁

根據香港大學法律與科技研究中心社區法網資料,指電動輪椅在香港並非列為「汽車」,故不受《道路交通條例》規管,但使用電動輪椅的人士仍需注意《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8)條,任何人「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或在顧及一切有關情況下,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或駕駛,或其策騎或駕駛的速度或方式會對公眾產生危險」,即屬犯罪,可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

昂船洲大橋驚現兩翁共乘電動輪椅行駛

另外,電動輪椅不能隨便駛出馬路。周三(10月23日)下午就有兩名殘疾男子試駕新電動輪椅時疑迷路,闖上昂船洲大橋「飛馳」,據悉其中1人來自內地,警方其後將他們帶離大橋至安全位置,案件被列作交通報告處理。

周三(10月23日)2男共乘1輛電動輪椅,在昂船洲大橋被截停。(網上圖片)

警方周五(10月25日)在facebook提醒,由於快速公路車速比一般道路快,所以行人、單車及電動輪椅,均不能進入快速公路範圍;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亦會危及其他駕駛者。警方重申,行人及騎單車者不得進入或停留在快速公路上,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澳門驚現「輪椅旅行團」

有網民預言香港可能很快出現「輪椅旅行團」,即內地人帶同輪椅來港出遊。事實上,澳門街頭於10月24日已有內地遊客組成的「輪椅兵團」 ,一眾人操控電動輪椅在馬路與行人路之間穿插,片段震驚網民。

澳門街頭於10月24日周四驚現由內地遊客組成的「輪椅旅行團」 ,且在馬路與行人路間穿插,最終11人被檢控。(澳門交通現場 facebook 影片截圖)
澳門街頭於10月24日周四驚現由內地遊客組成的「輪椅旅行團」 ,且在馬路與行人路間穿插,最終11人被檢控。(澳門交通現場 facebook 影片截圖)
澳門街頭於10月24日周四驚現由內地遊客組成的「輪椅旅行團」 ,且在馬路與行人路間穿插,最終11人被檢控。(澳門交通現場 facebook 影片截圖)

據了解,澳門治安警留意到網上片段後隨即跟進,最後檢控11名年約50餘至60多歲內地男女,其中10人持有殘疾證明,均報稱因不熟路引致事件。根據澳門《道路交通法》規定,輪椅通行等同行人通行,不應在車行道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