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護人妻出軌男同事傳私密照 激戰後喊:明天換我騎 捱告下場慘
就算不是捉姦在床,也可憑情慾對話證明伴侶在偷腥!台灣高雄1名在小學擔任學校護士的人妻,與已婚男同事出軌,不但傳送其海量私密位置照片,2人更多次前往旅館激戰,校護完事後興奮傳送訊息,提及「明天換我(校護)騎你(男同事)」等露骨對話內容。另同事的太太發現相關不雅訊息,怒告人妻校護侵害配偶權,法官經審理後,判人妻要賠償30萬新台幣(約7.7萬元)。
人妻於小學保健室熊抱人夫同事告白
案件在橋頭地院提堂,男同事的太太表示與丈夫結婚15年,丈夫在1間小學工作,2022年12月,涉案校護利用保健室無人之際,突然抱住丈夫告白,2人隨即交往。
其間人妻傳送大量私密位置的照片給男同事,他們至少3次前往旅館發生關係,激戰結束後,人妻透過LINE發送訊息,提及「老公加油,鼻(別)要太累〜明天換我騎你」、「人家好害羞喔」、「啊〜人家想到明天可以看到老公」、「好愛你(愛心)」等等露骨內容;人夫則以「老婆」回應,2人以夫妻互稱,同說「愛你(愛心)」。男同事的太太看到訊息後大感痛苦,憤而提告校護人妻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70萬新台幣(約17.9萬元)。
女被告指男同事與太太9年沒親密關係
人妻在庭上辯稱不知道人夫已婚,而且不能證明該批私密處照片是她本人傳送,就算他們來往超出普通朋友關係,但男同事與太太長達9年沒有親密關係,所以她沒有破壞對方婚姻和家庭生活。
男同事作供表示,2022年7月至8月期間,他曾帶着未成年子女前往校護任職的學校參加雙語暑期營,當時其中1名孩子不適而到保健室休息,當時他向校護提及這是其孩子,所以校護理應該知道他已經結婚。
法官判罪成 賠償30萬新台幣
法官認為,校護人妻與人夫在同1間學校共事,在工作上多有接觸,加上校護曾在多間醫療院所和學校擔任護理師,理應具有一定的社會歷練,不難發現對方有配偶,加上校護在調解意願詢問表提及「多次想離開,成全人夫回歸家庭,無奈他總是說『從沒想過要離開我』,曾看過他傷心一面,我進而不捨、難分」,可見知道對方有妻子。
法官考慮到校護已婚,由於有抑鬱症狀,所以造成長期情緒低落和負面思考,對主動關心她的人夫產生好感,進而發展婚外情,交往時間不足1年,校護並未涉入人夫的私生活,判處校護侵害配偶權罪成,需賠償30萬新台幣(約7.7萬元),案件可以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