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麻醉中遭醫生手指性侵!庭上被羞辱再反告 崩潰圖輕生極慘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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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被性侵女受害人企圖自殺案件。受害女子於2022年11月在麻醉恢復室意識模糊之際,隱約感到遭人伸手指性侵,清醒後向醫院求助。醫院證實當時由1名麻醉科男醫生負責麻醉環節,該名醫生一度承認責任和願意賠償,接受調離檢查單位和解任主管職位等懲處,但隨後反口否認犯案。案件在法庭審理期間,涉案醫生委任律師被指用羞辱方式盤問女病人,最終女病人不堪受辱留下遺書企圖輕生,幸被家人及時發現救回一命。

女病人被救回4天後,反遭該名醫生告她誣告,其後檢察官決定不予起訴還其清白,但面對醫生與控方律師咄咄逼人的司法手段,女病人仍然感到不安。

女事主前往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進行內視鏡檢查,需要接受麻醉藥,其間感到遭醫生指侵。(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官網圖片)

麻醉藥效正消退 女病人感下體被摸

案發於2022年11月25日,女事主前往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進行內視鏡檢查,當時在恢復室等候麻醉藥效消退,意識仍然模糊,她突然感到有人觸摸其下體,於是用力睜開雙眼,當時見到1名男子站在床邊,特徵是「穿白袍、瘦高、戴眼鏡、髮量不多」,待清醒後向醫院求助。

院方展開調查,證實當日負責為女病人進行麻醉的醫生是麻醉科醫師林朝順,他一度承認自己當時在衝動下「做了不該做的事情」,表示希望能當面向女病人道歉,而且願意賠償和解。

麻醉科醫師林朝順一度承認責任 ,其後反口。(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官網圖片)

醫生曾承認性侵 其後反口稱無做過

由於女病人身心受到嚴重打擊,不想再見到林朝順,而且擔心訴訟過程冗長,所以願意進行調解,透過律師要求醫院還原真相,並就影響工作和就醫費用等,要求林醫生賠償354萬台幣(約90萬港元)。

林朝順委任江仁成律師與女病人的代表律師進行調解,江律師認為和解金額太高,最多願意賠償10至20萬新台幣(約2.5萬至5.1萬港元),雙方談判破裂,江律師改口稱林醫生沒有性侵,揚言反告女病人恐嚇取財。

雙方談判破裂,林朝順醫生在庭上反口稱沒有犯案,其委任律師被指用羞辱方式盤問女事主,令到她大感崩潰。(示意圖/gettyimages)

醫院多人作證 檢方控告涉案醫生

女病人委託律師向林朝順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林朝順改口稱自己當時看到女病人的被子沒有蓋好,由於擔心她着涼,所以拉動夾在女病人兩腿之間的被子,沒有觸摸到對方身體。江律師更在庭上詢問女病人性經驗,並稱林朝順觸碰她只有5至10秒時間,她不可能會有反應。

但檢方傳召醫院相關人員,多人作證表示,林朝順在醫院調查期間多次承認性侵一事,而且女病人等待麻醉藥效退去需要30分鐘,通常都會採取向左側躺的姿勢,被子不會夾在雙腿間,加上一般都由麻醉護理師負責照顧,醫生理應不會接近病人。檢察官聽取證供後,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林朝順。

女事主服藥輕生。(示意圖/gettyimages)

受害人企圖輕生幸被救回

女病人在庭上被辯方的江律師羞辱盤問,情緒更加崩潰,一時想不開之下,於今年8月4日留下遺言後,提及「江律師的提問讓我覺得自己是個犯人,冒犯我隱私的部分難以釋懷,我沒辦法這樣生活下去」,在家中服用大量藥物企圖輕生,幸家人及時發現救回一命。

女病人被救回4天後,收到台北地檢署的信件,林朝順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後,反過來指控她誣告和恐嚇取財,檢察官事後指出女病人一方本身以為林朝順有悔意,所以才同意和解,索償金額有依據,即使林朝順無法接受賠償金額,都不能認為女病人恐嚇取財,因此不會起訴女病人。雖然如此,女病人面對林朝順和江律師夾攻,仍然感到惶恐不安。

江律師事後回覆當地傳媒查詢時指出,一切都是依法處理,由於涉及當事人案件權益,不方便回應太多,林朝順沒有回應查詢。

女病人在庭上被辯方的江律師羞辱盤問,情緒更加崩潰,曾企圖輕生幸被救回。(示意圖/gettyimages)

醫院發聲明 對涉案醫生記過停權

林朝順事後繼續在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工作,醫院發出聲明指,院方接獲申訴人反映遭到性騷擾後,隨即展開調查,對當事醫師予以記過及停權等懲處,包括暫停臨床業務3個月、解任其主管職位、1年內不得擔任醫院主管職位、1年內不得擔任院內臨床教學相關職務、要求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以及不得在檢查單位服務。

聲明提及,申訴人另有陳述,院方依法通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醫院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並會依照調查結果進行相關處置,院方強調對事件深感遺憾,積極強化病人就醫安全,持續在工作環境和內部文化等多方面,加強平等文化宣導,致力打造兩性平等和民眾安心的就醫環境。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