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聯同男友虐待5歲女兒  拳打腳踩淋熱水 生父報警下場出爐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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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骨肉怎能下得了手?馬來西亞發生單親媽虐兒案,當地5歲女童在父母分居後隨母親居住,其母就聯同男友施虐,平日會捏、拳打、踩踏,更會用熱水淋她。最終女童忍不住向外婆透露情況,對方聯絡其生父報警。女童生母及其男友被告虐待、疏忽及迫害兒童罪名,最高刑罰為入獄20年,檢方更要求法官重判,批評被告有責任保護5歲女兒,判決日前出爐。

5歲女童被親生媽媽及其新男友虐待,她忍不住告訴外婆。(示意圖/Getty Images)

馬媒報道,事發於今年8月13日至9月4日,現年32歲的單親媽諾阿茲拉和26歲的莫哈末阿米,在馬來西亞雪蘭莪州瓜拉雪蘭莪縣住所內虐待5歲女兒。案情指,2被告分別對女童進行誘哄、捏、拳打、踩踏及用熱水淋潑等方式施虐,對女童身體造成損害。

單親媽被控虐待、疏忽及迫害兒童罪名,最終判監2年。(網上圖片)

女童被虐待後向外婆投訴

女童受虐後終於忍不住,最後向外婆投訴。外婆知情後決定通知女童的28歲生父,對方馬上報警,全案才得以揭發。警方9月4日即拘捕女童生母,翌日下午再於吉打州拘捕其男友。警調查發現,女童父母早於2020年分居,她由母親負責照顧,而涉事的生母男友有2項毒品罪前科。

2被告被控涉嫌虐待、疏忽及迫害兒童罪,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或罰款5萬令吉(約9萬港元),或兩者兼施。案件主控官為當地副檢察司諾蘇海里,他要求法院重判,因為被告作為母親有責任保護5歲女兒,要有足夠重的刑罰才可能讓2人得到教訓,學會保護兒童,同時對社會起警示作用。

單親媽的26歲男友有2項毒品罪前科。(網上圖片)

求情稱各有家庭兼經濟支柱

2被告均沒聘請辯護律師,但求情指雙方各有家庭,而且同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請求法官輕判。

法院最終判2人同樣入獄2年,但要保證遵守良好行為,服刑或刑滿出獄後仍要維持良好表現,包括履行社會服務,如未遵守好,將再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約1.8萬港元)。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