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瞞婚前嚴重病史 夫怒告提離婚 法院1原因不批反勸愛護妻子

撰文:喬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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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內地有女子患有卵巢囊腫,後來經治療及手術沒再復發,隨後她結識現時丈夫,可是從沒告知對方自己病史,直到結婚後她患成人型顆粒細胞瘤,治療必須切除子宮和兩側卵巢等器官,丈夫才發現妻子隱瞞病史,氣得提出離婚。法阮早前判決,認為夫妻情況不應認定為「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來考量,反而對患重症的妻子,丈夫應給予多些關懷體諒和包容,故駁回丈夫的離婚申請。

內地有女子沒告知丈夫自己病史,丈夫悉真相後怒提離婚。(《Go Back夫婦》劇照)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內地有女子於2017年確診卵巢囊腫,在醫院進行手術及住院休養後,沒有復發。她在2021年10月結識現任丈夫,一直沒有告知對方曾患有卵巢囊腫病史,同年12月2人結婚,婚前檢查結果均顯示兩人一切正常。

夫妻一同在廣東工作打拼,可是到了2022年7月,妻子感身體不適,檢查後確診罹患成人型顆粒細胞瘤,必須切除子宮和兩側的卵巢及輸卵管等。

法院認為這種情況不應視為「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反而認為丈夫應愛護患重症妻子。(《Go Back夫婦》劇照)

此時丈夫才發現妻子婚前隱瞞了病史,他認為該疾病會導致無法生育,並會帶來沉重經濟負擔以及精神打擊,遂以妻子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為由,向法院申請離婚。

法院早前判決,指丈夫作為疾病患者配偶,因無法接受妻子患病便提出離婚,法院認為這種情況不應視為「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反而認為丈夫應對患重症的妻子,給予多些關懷體諒和包容,共同努力經營夫妻關係,故駁回離婚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