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女教師與15歲男學生3度性交!男生滿身吻痕母報警 判刑出爐

撰文:喬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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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女教師性侵男學生事件。受害人是15歲國中生,被母親發現身上有大量吻痕,追問下揭發遭26歲女教師帶回寓所性侵,分別在3天發生過性行為,男生媽媽氣得立即報警提告。涉事女教師被控3次妨害性自主罪,法官指女教師明知男生未成年,對他造成危害,考慮被告呈上悔過書顯示悔意,被她入獄6個月,獲緩刑3年,且須向公庫支付1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而教育局亦證實將涉事女教師解聘,終身不得受聘任為教師。

案發於2023年5月25至27日,女教師帶男學生返家,在不違反意願的情況下,師生曾發生3次性行為。(示意圖/GettyImages)

帶男學生返家發生性行為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法院判決指出,26歲甘姓女子於2022年8月以代理教師身分,到桃園市桃園區某國中任教,其間認識該校年僅15歲的男學生。

事發於於2023年5月25至27日,甘女帶男生返家,在不違反意願的情況下,師生發生3次性行為。男生回家後被母親發現身上有大量吻痕,母親立刻向學校查問及報警提告,甘女事後被控3次妨害性自主罪。

甘女被判入獄6個月,緩刑3年,且須向公庫支付1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GettyImages)

終身不能從事教師工作

法官判決時指甘女明知男生當時年僅15歲,心智未成熟兼是其任教的學生,仍乘男生到其租屋處與他發生性行為,對於尚無性自主決定權的男性造成危害;但考慮甘女認罪,兼呈上悔過書,足見她確有悔意,可是未能與男生家長達成和解,因此判處她入獄6個月,緩刑3年,且須向公庫支付1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教育局其後證實已將涉事女教師解僱,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代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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