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舅亂倫15歲外甥女!她關閉手機定位去旅館4小時 父母震驚怒告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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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舅父與未成年外甥女發生關係的亂倫案。高雄市1名15歲少女和舅父很是親近,舅父於2022年返回高雄老家探望長輩時,其間竟趁機相約外甥女到汽車旅館性交。少女擔心被父母發現行蹤,更故意關閉手機定位長達4小時,但事件終被父母揭發,獲知舅父劣行後憤而提告。法庭經審理後,裁定淫舅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罪成,入獄10個月,全案可以上訴。
根據判決書,事發於2022年8月,男被告從外地回到高雄,前往祖父母住所探親,當月17日下午2時許,透過LINE相約15歲外甥女外出遊玩,到了晚上8時許,男子帶同外甥女前往汽車旅館開房發生關係,外甥女為免被父母發現,更一度關閉手機定位長達4小時。
事後母親發現少女神情有異,於是再三追問,少女才透露和舅父發生不當關係,父母大感震驚,憤而報警和提告。
接受調查期間,被告辯稱沒有違反外甥女的意願,案發前他們互動密切,早於2021年6月已經發生關係,外甥女事後更傳送「想你了」、「摸摸頭」的貼圖,顯示雙方非常親密,發生關係是「兩情相悅」。案發時,被告帶同外甥女前往汽車旅館,對方不但沒有拒絕,甚至出言附和。
案件隨後在法庭審理,被告承認2022年8月的確和外甥女發生關係,但重申沒有違反對方意願,他供稱當準備前往汽車旅館時,外甥女自行關閉可由父母追蹤的定位系統,事後亦向父母訛稱去檳榔攤用膳,而且當時被告先去沖涼,如果外甥女並非自願,可以趁機求救或逃跑。
法官裁定被告沒有違反受害人意願,但受害人只有15歲,被告行為觸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囚10個月,全案可以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