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少女「偷吃」15歲小男友 上床遭男友母撞破 怒提告判刑出爐

撰文:凱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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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成年人士發生性行為,成年者不論男女都要受懲罰!台灣南部1名19歲少女與15歲少年交往,其間少女主動誘惑小男友性交,2人終偷嘗禁果。其後少女到男童家再次上床親熱,卻被男友母親當場撞破,男友母親怒極提告。案件早前在當地法院開審,雖雙方和解,男童亦表示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性行為,惟少女仍干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其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2次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高雄早前1名19歲少女被撞破與15歲男友性交,男友母親怒極提告。(日劇《中學聖日記》劇照)

案件發生於台灣南部高雄市,當地19歲少女小花(化名)與15歲少年小帥(化名)交往,其間2人慾火難捺,於2023年6月在套房內性交。

判決書續指,時隔5天後,小花食髓知味,到小帥家再邀他親熱,惟雙方上床時被小帥母親撞破斷正,小帥母親怒極最後報警,其後憤而提告,事件最終鬧上法庭。

法官審視案件狀況後,依照2宗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判小花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示意圖)

案件早前於高雄地方法院開審,雙方已經達成和解,而小帥證稱雖第1次他是有拒絕,惟坦承「後來有興奮的感覺」故願意跟女友繼續做下去,即雙方是在同意下性交。法官審視案件狀況後,依照2宗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判小花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其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2次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