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心痛女兒遭霸凌 男同學拒道歉 母怒摑少年2巴下場慘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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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固然不能容忍,但亦要循正確途經解決!台灣有母親因不忿女兒在校內被霸凌,於2023年相約涉事男生見面,要求對方向女兒道歉遭拒後,憤怒得當眾掌摑男生2巴掌。男生事後因傷報警,涉事母親則被拘捕。當地法院日前審理案件,指該母親雖知道對方是少年,仍決定動手,但乃念她事後承認罪行,加上體恤其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所受刺激等因素,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關押30天,不得以罰款替代刑期;全案可上訴。

台灣有母親因女兒遭霸凌,要求涉事同學道歉不果,當眾掌摑對方2巴掌,結果被提告。(GettyImages/示意圖)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事發於去年11月6日,台南48歲黃姓女子,認為女兒於校內被男同學小黎(化名)霸凌,加上對方到處散播不實言論,故相約男生到某廣場會面。黃婦當時曾要求男生向女兒道歉,不過遭拒絕,她深感不滿下,便當眾掌摑男生2巴掌以示教訓。

事後男生因被掌摑導致臉部挫傷,向警方報案提告。當地法院日前審理案件,檢控方認為黃婦不但干犯《刑法》的傷害罪,同時涉嫌《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主張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罰。

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女子關押30天。(GettyImages/示意圖)

審理案件法官認為,雖然涉案男生拒絕道歉,惟黃婦知道對方是少年的情況下仍然決定動手,但念在她事後坦承罪行、小黎輕微傷勢,加上體恤被告只有高中畢業學歷、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所受刺激、生活狀況等因素,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她被關押30天,並不得以罰款替代刑期,全案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