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要3個月通知期!打工仔壓力大卻難轉工:會唔會裸辭先好啲?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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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壓力爆煲但辭職唔容易?有從事銀事業的打工仔在網上大呻工作壓力大,「每日都好唔想返工」,辛苦到擔心患上情報病,他現時月入不到3萬元,但公司辭職的通知期長達3個月,考慮是否裸辭,「我估計大多數公司都唔會等3個月咁耐」。有網民覺得公司設超長通知期是在為難員工,又分享過去辭職的經歷,可考慮向新公司商討攤分「分手費」,部份人提醒如因工作情緒困擾應先辭職再作打算。
樓主在香港討論區以「3個月通知期」為題發帖,分享自己從事銀行業,目前月薪不到3萬,但工作壓力很大,「每日都好唔想返工,個人經常都覺得好攰,對任何事亦都提唔起勁,再咁落去,我好驚會攪到有情緒病」。
事實上樓主已在搵新工,但現時公司的辭職通知期要3個月,估計大多數公司不會等,他又坦言自己不算特別聰明,如果還有3個月通知期在身,會難以和其他人競爭,「我會唔會裸辭咗先好啲呢?」。
有網民認為公司設太長通知期不合理,「3個月通知期,明玩人! 除非你講緊十幾萬月薪嗰啲位」,有人解釋這和公司政策或職員年資有關,「有啲公司覺得你做耐咗係依賴你,所以3個月通知期」、「我份工係12個月」、「有啲人通知期要2年,嗰啲先真係頭痕」。樓主也可考慮賠錢或請新公司代付或分擔「分手費」,「如果兩樣你都唔想博,又有返啲積蓄祼辭」。
另外,網民提到轉工難易度要看個人技能,「行業中容唔容易請到,要等你嘅人,始終會等你」,萬一情緒受困擾,大可辭職後在最尾1個月拼命搵工,減少失業的空窗期,「我上份工都係3個月,最後賠錢走,事實證明值得,好快搵返」。
(香港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