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男迴旋處稱被巴士撞報警 累交通阻塞遭拍照公審 惹網民爭議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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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是道路使用者之一,但在路上行駛時要小心。有港男日前在網上發文,大呻下班時段搭乘巴士,遇到1名單車男駛經荃錦交匯處迴旋處,聲稱被其搭乘的巴士撞倒,當場要求報警。巴士只好停車,事件不但影響全車乘客,亦嚴重阻礙後方交通,故貼圖狠斥單車男「咁自私嘅人都有嘅?」。

有網民批評單車男行為,「撞親你仲可以企喺度笑,分明玩嘢啦」,又質疑對方駛進上述路段或涉違法;惟有留言覺得如雙方發生碰撞,報警處理是文明正常的做法,「有無傷唔係你話有就有,無就無,要去驗,點都要等警方嚟㗎啦」。網上地圖所示,涉事單車進入位置並沒有「限制騎單車或三輪車」的標誌,前一個路口即象鼻山路亦有標誌清楚指出「隧道區域終止」,換言之該單車男理應並不違法。

有港男下班時搭乘巴士,遇單車男駛經迴旋處時稱被巴士撞倒,要求報警,令巴士停下及交通阻塞,怒斥對方自私。(FB「馬路的事討論區」圖片)

「咁自私嘅人都有嘅」樓主於facebook群組「馬路的事討論區」嬲爆發文,怒斥片中單車男於下班繁忙時間,踏單車至城門隧道前的迴旋處(即指荃錦交匯處),聲稱被其搭乘巴士撞倒,要求報警處理。由於巴士要停車等候警員到來調查,事件不但影響巴士上乘客回家,亦嚴重阻礙後方交通,最終樓主需要下車轉乘另一輛巴士離開,故不忿稱「認住呢啲人,自有天(大車)收」。

事發地點為蕙荃路,準備進入荃錦交匯處交界,從照片拍攝角度,相信樓主當時身處巴士上層車頭位置,而單車男則在打電話,相信正在報警。樓主另外上傳的影片顯示,當時他走到巴士下層位置,於車內拍片不斷責備單車男,「阻住幾多人返屋企食飯,知唔知?」、「正仆X嚟呢啲」;單車男則一直扶着單車,站於巴士前方,途經受影響車輛一度要慢駛;不過無論從照片還是片段所見,未能顯示單車男有損傷。

帖文引來網民批評該單車男阻礙他人,「撞親你仲可以企喺度笑,分明玩嘢啦」,甚至有人建議政府應立法修例,「支持單車要考牌及交牌費,才准駛出馬路」、「建議政府踩單車要出馬路嘅話要拎牌,呢啲咁嘅情況,或佢裝備唔齊就扣分罰錢,無理由大家都用得道路,車就要計分發牌,單車唔洗」。

不過亦有留言認為毋須過於偏激,「無片睇到,有無真係撞」、「踩車嗰個有無傷,唔係你話有就有,無就無,要去驗,啲人話踩車嗰個阻住架巴士根本講唔通,點都要等警方嚟㗎啦」、「啱啱睇完街景,蕙荃路又真係無牌話唔准踩單車」、「我估佢都有睇清楚路牌嘅,如果唔踩得仲玩報警,佢都幾智障」。

運輸署網頁顯示,騎單車者不准進入隧道區、管制區或快速公路。(運輸署圖片)

網民重點討論單車男騎單車進入上述路段有否違犯,而根據運輸署網頁顯示,單車同樣被視為道路上車輛,亦有責任遵守適用於駕駛人的規例和規則;不過亦有列明,騎單車者不准進入隧道區、管制區或快速公路,而這些區域的起點及終止,均有交通標誌清楚說明。

單車進入迴旋處位置沒有「限制騎單車」標誌,前方路口亦有「隧道區域終止」標誌,相信單車男未有涉違法。(Google地圖)

從網上Google地圖所示,片中單車進入位置為蕙荃路,該處並沒有「限制騎單車或三輪車」的標誌,另外蕙荃路右邊前一個路口,即象鼻山路亦有標誌清楚指出「隧道區域終止」,即是說片中的單車男並沒有駛入不准單車進入的路段,所以應未有違法。

(FB「馬路的事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