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倡人大常委會自我完善釋法程序 重啟改政須更成熟條件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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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表示,下屆政府重啟改政與否,最重要的不是時間表,而是總結失敗經驗,創造有利政改通過的條件。他又提到要完善釋法機制,增加透明度,建議可透過人大常委會自我完善處理。

饒戈平表示,終審法院判決中對「公民抗命」表現一定程度的認可,但認爲以反抗者的主觀意願作為標準和違法理由,容易造成法制的不穩定和社會混亂。(資料圖片 / 江智騫攝)

多名香港、內地學者及中聯辦官員今早(28日)在港出席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討會,包括饒戈平、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徐澤、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等人。

王振民早前表示,未來5年並非合適時間重啟政改,饒戈平認為是否重啟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目前最重要的不是重啟政改的時間表,而是反思和總結上次政改失敗的原因,從而創造成熟條件和環境,應從這方面下功夫,否則不是很現實。

饒戈平提到完善釋法問題,指不需要修改《基本法》,建議可透過人大常委會完善處理,增加透明度。他指出,人大常委會如何解釋《基本法》,現未有明細的機制,包括建議解釋的主體、原則、程序、釋法的法律效力,可以完善這方面與《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機制。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不同意饒戈平說法,指終審法院已按照普通法的基礎,解釋了一套法理原則,決定在甚麼情況下才提呈人大釋法,人大亦應該採取同一套的標準和法理原則,依據終審法院的判詞決定釋法準則,毋須由人大常委會來自我完善釋法程序。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徐澤亦有出席論壇(左)。(江智騫攝)

黃友嘉:付出短期政治成本亦要立23條

對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問題,饒戈平認為23條被妖魔化、污名化,認為國家安全和人權不應對立,重申23條問題不應再拖,《基本法》的條文亦不應選擇性實施,例如有關普選的第45條因喜歡就實施,23條就被永遠打入冷官。

同場的港區人大代表黃友嘉認為,23條立法對香港長治久安十分關鍵,他知道這個議題在香港社會永遠都有爭議,但長痛不如短痛,認為付出短期政治成本都應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