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終院批准黃之鋒羅冠聰保釋 11.7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撰文:伍凱瑩 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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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三年前佔領運動前夕發起衝「公民廣場」,從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今年八月被改判入獄6至8月,其中黃之鋒及羅冠聰,今在終審法院申請保釋,並由終院法官馬道立處理。而周永康雖已提出上訴,但未有作保釋申請。法官馬道立今批准黃之鋒、羅冠聰保釋,又指示本案應盡快進行上訴聆訊,並定於11月7日處理三人上訴許可。黃、羅二人在辦妥保釋程序後在庭外稱,二人稱現會積極步署香港眾志參與港島區立法會議員補選工作,黃之鋒又稱,無悔參與雨傘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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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今早由囚車押送到法庭。(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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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羅二人准以5萬現金及5萬人事擔保外出

上訴人黃之鋒,21歲;及羅冠聰,24歲,被裁定於2014年9月26日晚衝入立法會外的空地,即俗稱的公民廣場,羅並在台上呼籲巿民參與,黃之鋒及今次未有申請保釋的周永康(26歲)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羅(24歲)則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黃、羅二人現准各以5萬元現金和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另外需每週一次到警署報到,留在報稱的住址,並交出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港。

羅冠聰先辦妥保釋手續,並已離開法院。(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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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稱保釋後最想與家人食餐團年飯

羅冠聰離開法院時稱,他得悉在獄中的約兩個月時間,社會上發生很多事,保釋外出後,他會與戰友繼續並肩作戰,而這次經歷,不會影響他爭取民主的決心。他也稱,服刑生活要適應,又因今年的中秋在獄中渡過,現在最想的事是同屋企人食團年飯,好好食一餐。他又稱,周永康因為準備繼續升學,他有其他考慮,故今次未有與他及黃一同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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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稱有心理準備會再入獄。(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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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稱平常心面對前景

黃之鋒下午亦保釋外出,他稱雖然現可短暫重獲自由,但是否會獲減刑仍未能確定,加上他仍在等待佔旺清場的藐視法庭案判刑,故有心理準備要再回獄中服刑,但他稱會以平常心面對,這段期間,希望能多與家人一起。

黃又稱,他至今已被囚禁超過60天,他認為在這個威權政府下,這次入獄,相信非唯一一次,亦可能會有更多青年人入獄。但他指,今次入獄,令他見識到在獄中被要求服從命令,他亦因而學會關注青少年犯的權益。而這段期間,香港眾志會步署明年港島區的補選,他亦堅持以非暴力的方式爭取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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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在囚期間有做筆記,並觀察在囚人士的待遇。(盧翊銘攝)

黃之鋒獄中觀察被囚人士待遇

羅冠聰和黃之鋒今早被押上法庭時精神很好,在犯人欄內聽審,小小的欄內已有4名懲教人員看管。二人不停低聲交談,臉帶笑容。有旁聽的市民在庭內高呼:「之鋒、羅冠聰,頂住啊!」二人微笑,但沒有像以前在高院般大聲呼應市民。

羅冠聰女友袁嘉蔚庭外稱,過去兩個月來收到市民很多支持,無論今日黃、羅二人能否保釋外出,都希望市民繼續支持他們這些抗爭者。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則指,黃之鋒等人在獄中堅持寫筆記,這些筆記記錄了獄中的觀察,可見犯人被剝削尊嚴,受到不人性的對待。張未來會集結16名入獄抗爭者的在囚觀察,寫成報告呈交懲教署署長。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今早亦有到法庭。(盧翊銘攝)

上訴庭改判三人入獄

原審裁判官去年接納三人只是表達訴求,判黃及羅社會服務令80及120小時,周永康因要赴英國讀書,判入獄三周但緩刑一年,三人均已服畢全部刑期。

惟上訴庭今年8月覆核刑期時,稱有見近年大型示威活動衍生的罪行和暴力事件,覺社會存在以追求理想為名肆意違法的「歪風」,認為須判阻嚇刑罰,並改判三人入獄6至8月。

三人判囚引各方關注

三子被改判入獄後,社會上出現不少爭議,亦有外國律師聯署表示關注,但律政司強調依法辦事,上訴庭決定亦是有理可依。

終院法官馬道立今早表明會盡快處理案件,並已安排11月7日將作本案的上訴許可申請,以決定是否讓三人繼續上訴。

被判入獄半年的黃之鋒,若繼續在獄中服刑,料最快可於今年底出獄;周及羅則分別被判入獄7及8月,若繼續服刑,相信明年初便可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FAMC31, 3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