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治港|除了愛國,治港者的私德重要嗎?
政圈近日盛傳兩名單身的立法會議員出現感情瓜葛,但一間建制網媒報道後不消一個小時已經下架,剩下圈中人士獨食花生。這令人聯想起,去年10月區議員換屆選舉提名期展開前夕,有建制周刊報道一名已婚的立法會議員「L君」捲入桃色緋聞;當時連政府官員私下也要八卦幾句,但事後沒有什麼媒體跟進。有人認為這是私人糾紛,不足掛齒;也有人認為為免醜化議會,所以不應再提。那麼,在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下的香港,除了「愛國」之外,治港者的「私德」到底重要不重要?
去年10月初有傳媒報道,立法會議員「L君」與工作夥伴「I小姐」關係可疑,經常出雙入對,甚至單獨共處,行經令人側目;及後有權威人士溫馨提示L君,但他略為收斂後又故態復萌。該報道刊出後,旋即引起政圈關注,連政府官員私下也要八卦幾句——但弔詭的是,幾乎所有人都對L君的真實身份心中有數,而且沒有人對於他會捲入桃色緋聞感到驚訝。當時多名政圈中人向《香港01》證實,早於2022年中已經聽聞L君與一位未婚女議員關係匪淺,而且人前人後從不避嫌;至去年年中,有關傳聞仍未中斷,甚至演變成為L君「一腳踏多船」——這邊廂與女議員藕斷絲連,那邊廂與I小姐糾纏不清。後來更有說法指,放料者正是那名身為「第三者」的女議員,用以警告L君切勿「貪新忘舊」。
事件令人疑惑:如果傳聞屬實,為何長期沒有真憑實據?如果子虛烏有,為何持續多時未能平息?——同樣令人好奇的是:為什麼多數政圈中人對此雖則瞭然於胸卻又不以為然?是因為道聽途說、不足為憑,還是認為政客私德、不值一談?
過往不是沒有政治人物因為私德影響仕途,但當治理群體未有建立問責文化,而治理機制又缺乏有效監管,政客私德就會變得像「僭建」一樣——出軌的政客多了,大家也都見慣不怪了。與此同時,傳統婚戀思想備受自由主義衝擊之下,越來越多人主張以「個人」為由要求解除道德約束:例如,「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婚外情屬於個人感情問題,就算是一種道德瑕疵,也只需要向伴侶交代,並沒有觸碰法律,更不是罪無可恕;又如,「私德問題」和「公職表現」沒有直接關係,只要政治人物盡忠職守,沒有濫權貪腐等行為,外界就毋需以「比紙更白」的超高標準去衡量他們的品德操行。
香港曾被英國殖民管治,加上不少精英曾經留洋,上述自由派的觀念確實越來越有市場,而道德規範則越來越無力。正如L君捲入桃色風波一事,哪怕他是從政者,哪怕很多人都意識到「有問題」,但大家又會基於「尊重個人選擇」、「維護個人私隱」等理由為他開脫,沒有人深究到底,也沒有人嚴厲批評,而是食花生、看熱鬧。
誠然,從香港發展歷程來看,自由主義所強調的個人主體性,確實有助解放思想、擺脫傳統陋習,使得社會更有活力。然而,香港也是以倫理為本位的華人社會,當倫理道德日漸瓦解,個人慾望就會肆意滋長,客觀標準就會越來越模糊,社會秩序也會越來越混亂。正因為此,大多數人都認同,對於掌握一定公權力或公共資源的政治人物,應該沿用「高人一等」的道德要求——因為政客的言行舉止足以影響公共利益,如果他們無法控制私慾,又如何令人信服他們在公職上能夠嚴守紀律、面對誘惑時不會逾規越矩?
可以說,從政者無疑需要提高道德修養、時刻自我警惕,而我國官場向來正正重視「德才兼備,以德為首」的優秀傳統和用人原則。北宋政治家司馬光有曰:「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意指「才能」只是「德行」的憑藉,而「德行」則是「才能」的統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也是一再強調:「那些帝國的崩潰、王朝的覆滅、執政黨的下台,無不與其當政者不立德、不修德、不踐德有關,無不與其當權者作風不正、腐敗盛行、喪失人心有關」——從而警示領導幹部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敬畏之心,而「私德」正是涵養「政德」的重要前提。
「一國兩制」之下,「為政以德」的從政要求沒有例外,也不應有例外。香港經歷2019年修例風波的折騰,無論什麼類別和陣營的治港群體都難辭其咎;而中央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決議《完善選舉制度》、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行政主導」政體,既要打破以往那種以對待中央態度去劃分政治光譜的二元思維,也要推動香港實現「以治理為核心」的範式轉移。也因此,治港者們無疑肩負比以往更加重大、必須帶領香港社會全面轉型的治理責任。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於2021年7月對治港者提出明確要求:「不僅要愛國愛港,還要德才兼備、有管治才幹。」去年年底,他再次要求立法會議員:「認清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完善。」
可是,一些人以為「凡事皆國安」,甚至認定「愛國」就是「治理」的全部;一些人則懶理「深層次矛盾」,冷待中央千叮萬囑的「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和「破除利益固化藩籬」。於是,舉薦、選拔、倚重、成為了時刻熱衷政治表態、動輒煽動極端民粹、從政表現乏善足陳之人,如今有的更可能還有私德敗壞之嫌,實在有負中央所託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