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血工傷|極端酷熱天氣下 《暑熱指引》能為勞工遮蔭嗎?

撰文:王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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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熱天氣警告」持續生效,身處冷氣房內的治港者們,能否想像戶外工作的辛勞?世界氣象組織早前(9月8日)表示,今年七月是全球有記錄以來最熱的七月,也是有史以來最熱的一個月,而全球暖化將會長期持續。身處亞熱帶的香港更加不能獨善其身,《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披露,過去一個世紀,香港每年酷熱天氣日數增加超過七倍,熱夜數目更大幅增加超過38倍。高溫天氣不只是環保議題,而且涉及政治與倫理,不少國家和地區已經提出實現「氣候正義」,因為高溫不僅影響人們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已經成為威脅大家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隱形殺手。

地盤工人在酷熱天氣工作下暈倒送院,若本身有身體病或三高問題,即使與中暑有關,有很大機會不被承認。(資料圖片)

年均氣溫越來越炎熱

香港天文台的資料顯示,在1885年至2022年間,香港年均氣溫以每10年0.14℃的速度上升;而自1993年以來,這個速度加快到每10年0.28℃。根據推算,在中(SSP2-4.5)和非常高(SSP5-8.5)溫室氣體排放情景下,香港年均溫度將會持續升高,預計會從1995年至2014年間的23.4℃,上升到2081年的25.4℃至2100年的27℃。

香港中文大學未來城市研究所去年8月公布與其他大學聯合進行的研究也指出,未來香港將經歷更頻繁和更長時間的極端高溫天氣。研究警告,如果溫室氣體排放情況不改善,到了本世紀末,香港酷熱天氣的日數將增至126天,熱夜則達到136天,即酷熱天氣將成為5月到8月幾乎每天都會出現的常態,甚至在4月和9月也會出現。

天氣越來越熱的成因可歸結為客觀因素和人為因素。一方面,「厄爾尼諾現象」復蘇,世界氣象組織預計全球大部分地區氣溫將進一步升高,可能在5年內出現創紀錄高溫。另一方面,城市化使得「熱島效應」增強,香港市區建築密度高,建築物熱容量大,人類活動頻繁,同時高密度建築物阻擋了天空視野,減少了風速,抑制了對流散熱。

今年極端天氣情況嚴重,中國北京在熱浪紅色警報下,戴著防曬面罩的巿民拿著風扇走在街上。(Reuters)

高溫工作越來越艱辛

中大未來城市研究所研究助理教授史源博士的研究團隊,分析了過去六年夏天日間和晚間的累積高溫時數,以及其差異與地理分布。結果顯示,港島及九龍等地日間酷熱的日數遠較新界郊區少,卻成為熱夜的重災區,當中包括油尖旺、荃灣、中上環等;元朗及天水圍亦有較多熱夜。史源就此解釋:「土地用途和建築形態是導致熱日和熱夜地理差異的因素。市區環境綠化程度較低、通風較差,而且龐大密集的建築物在日間儲存的熱量在晚上繼續散熱,令市區於夜晚較郊區更熱。」

對於需要長期在戶外和高溫環境中工作的員工來說,高溫帶來的不僅是難以忍受的灼燒感受,更是對身體健康的極大威脅。暴露在高溫高濕的環境中,容易導致核心溫度升高,使得各個器官系統受損,可能引發熱射病,或是引起熱應激、內毒素血症,再發展成全身炎症反應綜合症,就像「人體器官被溫水煮」。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早前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2021年6月至9月內,共處理10宗猝死個案,其中3宗可能和酷熱天氣相關;而2022年6月至今,也最少發生5宗懷疑與中暑有關的工作猝死個案。

然而,《僱員補償條例》列出的四類可補償職業病,並不包含中暑等熱疾病。除此之外,高溫工作導致的工傷認定上也存在着重重困難,因為沒有清晰的認定標準,每個個案都需要經勞工處的調查,甚至要經由法庭裁決。在缺乏定義和準則的情況下,一些疑似與中暑有關的猝死個案往往難以體現在官方統計當中。去年7月13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2019年至2021年間,經勞工處登記的中暑工傷個案臨時數字為20宗、12宗及22宗,但當中未有因為中暑而死亡的個案。

在內地和台灣地區,中暑導致的身體損傷已經被納入到職業病的範圍。前身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國家應急管理部,曾於2012年聯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其他部門,下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當中第19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一經診斷為職業病,即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在《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中暑就屬於因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職業病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至於台灣,則依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跟「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第6類第3項」,訂明勞工如因工作罹患日射病(中暑)、熱痙攣、熱衰竭等疾病都可屬於職業病,並可向台灣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

一直以來,社會都有不少聲音促請特區政府把「中暑」列為法定工傷和職業病,但當局只願意於今年5月15日起發布《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熱警告,提醒僱主及僱員採取適當措施避免中暑。然而,坊間普遍質疑《指引》和「警告」作用有限——首先,兩者均不具備強制效力,即僱主不執行也沒有法律後果 ;其次,即使僱主有心跟隨指引和警告,但可操作性仍然很低:一來不同工種的休息時間不同,難以通知和規管其休息時間,例如清潔工不會隨身配備對講機,或是工友未有隨時留意暑熱警告通知,二來暑熱指數無法涵蓋不同地區、工作環境的情況,例如各區地理環境差異會導致氣溫差異,室外未達到暑熱時,有勞工可能身處密閉不通風的高溫工作環境中。

對於這些質疑,勞工處認為工作場地千變萬化,僱主有責任自行作出評估,而《指引》屬於建議,讓僱主有適當依據參考。在《指引》正式推出之前,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曾於5月9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我們相信已經勸諭,大部分僱主都願意配合,正如我們在其他職安健工作上,我們不覺得一定要有很多各式各樣重的罰則去推動。」

勞工處發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要求僱員安排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時段,以減低僱員在酷熱環境下中暑的風險。(勞工處)

指引未能提供足夠保障

不過,多項調查結果都與勞工處的觀點相反。工聯職安健協會今年7月初進行「酷熱天氣下工作問卷調查(2023)」,訪問826位工友,發現有近六成受訪者曾在酷熱天氣下工作時,並出現過疑似中暑的不適症狀,而近半受訪者表示公司沒有就「工作暑熱指數」為他們的工作環境作出風險評估。關注草根生活聯盟則於上月14日至23日訪問了96名在旺角區垃圾站工作的清潔工,發現超過六成清潔工每日工時達8小時或以上,近七成表示即使身體不適亦會繼續工作,因休息過後或需超時才能完成工作;近半受訪工友表示不知道《暑熱指引》存在,七成完全不了解相關內容,及不知自己屬於哪一個工種級別。

就在指引生效不到一個月的6月3日,市區最高氣温約34度,「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一位66歲的男工在香港中文大學會友樓進行工程時,懷疑因中暑暈倒,送院搶救無效不治。這種安全隱患無處不在,外界普遍質疑政府未有致力保障工人權益,但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出席電台節目時卻重申,不適宜將中暑納入職業病的範圍,因為中暑關乎太陽照射及空氣流動等,未必一定與工作有關,戶外運動、行山亦有相若風險導致中暑。

除了法定保護措施不足,港府既沒有積極營造讓《指引》能夠生效的環境,也沒有推廣防暑措施和配套設施,反而將責任全盤推給僱主和僱員。事實上,儘管《指引》要求在溫度上升到一定高度後定時休息,但有些工種的工友根本沒有休息的空間和條件。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工權益工會於2021年7月至8月訪問了56個鄉郊垃圾收集站的47名清潔工,發現在鄉郊地段工作的清潔工距離休息室最遠需要45分鐘車程,在工作地段通車需要步行10至15分鐘才能到達水機,缺乏能夠提供電力的休息站;另外,僱主或食環署提供的衣物並不適宜戶外工作,無法吸收或排汗,未能協助僱員應對高溫天氣。

有網民上傳康文署外判清潔工休息室環境照,室內溫度高達攝氏36.2度。(fb圖片)

秉持「氣候正義」杜絕「無血工傷」

根據今年5月1日勞動節食環署發布的新聞稿,署方已向部門所有戶外清潔員工派發便攜式掛腰風扇,並增加了短暫休息、飲用水、廁所等設施。不過,多家傳媒在6月份報道,許多清潔工仍然需要穿着不透氣的長褲制服在高溫下工作,可見措施未能切實執行。

此外,從事較低收入工種的勞工,往往難以負擔因工作時間降低而導致的收入減少。現時多個國家地區都有因颱風、暴雨等極端天氣帶薪停工的法規政策,而「因為天氣過熱無法工作」合法性的討論在全球氣候變暖、極端酷熱天氣增多的大環境下,已經開始被提上議程,一些地區的公會已經開始爭取「高溫假」的立法。

內地一些城市已經為戶外工作者發放高溫津貼。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且作業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C以下的勞工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每人每月為300元人民幣。由於不同地區的氣候和經濟情況不同,高溫津貼發放的條件、時間和額度有所差異,各省份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長在3個月至7個月不等,按日發放的津貼標準則在10至25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