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發展|打破女性的「玻璃天花板」 從改革社會性別文化開始
提到香港女性,大多數人腦海中浮現的關鍵詞都是獨立、事業心強、經濟地位高,但細究統計數字不難發現,香港女性勞動參與率與許多發達地區存在差距,同工不同酬和在職母親的挑戰存在多年未見顯著改善。立法會大會早前(5月11日)辯論並通過「推動香港女性全面發展」議案,但相對於議員所建議的增加託兒服務和家庭友善政策等措施,如何透過教育和法律消除性別不平等,卻是更加迫切的問題。
立法會議員議案政策分析系列
女性參與勞動人口佔比進入瓶頸
5月11日,立法會辯論並通過由選委界議員陳曼琪提出、經工聯會黃國和新民黨陳家珮修正的「推動香港女性全面發展」議案,促請政府設立「婦女事務專員」推動女性全面發展;通過增加託兒服務及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政策,進一步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
辯論中,議員基本都認同「要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的歧視」已經成為共識,只有選委界何君堯不認同婦女權益是個尖銳問題,反指香港女權程度已是世界首位,男性反而是需要受到保障的弱勢群體,因為男性肩負很多傳統的枷鎖,而女性職場表現比男性優秀。
「香港女性職場表現優秀」的說法,常被作為「香港女性地位較高」的證據;不過,仔細研讀政府統計處關於香港女性勞動的數據,不難發現兩個明顯的問題(下圖)。
第一,女性參與勞動人口佔比進入瓶頸期。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不包含外籍家庭傭工)由1993年的44.3%升至2013年的50.6%後,不但沒有進一步增長,近幾年來反而略微下降,與男性勞動參與率之間的差距亦未見明顯縮小——例如從2018年到2022年,兩者之差只由17.7個百分點,略略收窄至16.3個百分點。
男女同工不同酬差距接近萬元
第二,男女同工不同酬。隨着教育平等等觀念的普及,年輕女性的教育水平並不低於男性,例如在25至34歲的年齡層中,女性接受專上教育的比率高達69.4%,超過男性的63.9%。事實上,我們在政治、經濟、法律等專業領域,也常常見到女性的身影。然而,女性的收入水平依然長期落後於男性,即使身處同一行業,也不能跳出性別差距。
在2013年至2022年間,男女每月收入中位數的差距,曾由3,200元,一度擴大至2018年的5,000元,至近年才回落至2,200元。政府統計處發布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報告》顯示(下圖),即使位於統一級別的職業,譬如同樣做到經理,男性收入中位數為50,000元,而女性則為45,000元,相差5,000元;同樣作為專業人士,男女收入中位數之差更擴大至8,300元;若是非技術工人,兩者也仍然存在300元的差距。
陳家珮在動議修正案時便指出,表面上兩性已經平等,但社會深層依然存在「玻璃天花板效應」(Glass Ceiling Effect),阻礙婦女的全面發展。「玻璃天花板效應」一般用來形容一種無形的﹑態度的,或組織的偏差所造成的障礙,使得女性因各種人為因素的牽絆,而無法晉升至更加高級的職位、獲得更加應得的報酬。
往往忽視女性無償承擔更多家務
那麼,女性職場不平等的原因為何,又有什麼解決措施?多位議員指出,結婚生育是許多女性退出職場的原因,因此提議設立托兒服務,減輕已婚職場女性的負擔,讓她們能夠摒除後顧之憂,發展自己的事業。
這些提議揭露了一個事實,就是進入婚姻之後,照顧家庭的責任更多是落在女性身上。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2019年7月發表的《香港在職母親面對的機遇和挑戰》研究簡報,當時從未結婚的壯齡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平均為 91.3%,但相關比率在婚後卻而仍未有子女時跌至79.4%,並在她們育有0至14歲子女時進一步顯著下跌至 56.6%。相較之下,未婚男性的勞動人口參與率為92.6%,在婚後反而會上升至95.6%。
這組數據鮮明地展示了婚育對兩性不同的影響,在女性因為婚育被迫退出職場時,男性卻能夠更安心地投身於事業。而一差距的背後是家庭內部不平等的性別分工:女性往往更多地承擔了家務清潔和照顧子女的勞動,但這種無償的付出卻往往被忽視。
看見女性作為「勞動力」之外的意義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及婦女就業關注組去年5月發布的《疫情下婦女就業及照顧研究報告》顯示,各類課餘託管服務受疫情影響暫時關閉後,婦女只能為了照顧小孩而停止工作、收入減少。家務勞動作為非經濟勞動,之所以被人們所輕視,源於社會的性別定型和刻板印象,以為「女性」就應該為之付出、甚至為「家庭」犧牲「自我」。
如果社會無法扭轉「女性負責照顧」的刻板定型,就算政策能為已婚女性提供更多托兒服務等支援,也只能在某種程度上緩解她們的壓力,卻無法真正消除職場不平等。
我們也觀察到,隨着女性所處領域由「公共」到「私人」的改變,香港女性的權益保障、兩性平等程度便會逐漸降低,這是因為公共領域可以藉由《性別歧視條例》等法律規章作出強制性的要求,但只要傳統觀念尚未改變,「平等」就難以在私人場景出現。
要從社會文化上改善香港的性別觀念,需要通過教育、媒體宣傳以及公共討論等多個方式來實現;首先就要讓人們看見婦女作為「人」的價值,而非只有「勞動力」的概念。
是次議員議案題為「推動香港女性全面發展」,但大多數議員關注點仍然在女性作為勞動力的價值上,卻忽視了一個能讓女性全面發展的社會,需要系統性地改革性別觀念,真正尊重女性的存在。香港女性發展進入瓶頸期多年,也許正是因爲政府在審視女性權益問題時,更多是從人力資源角度衡量得失,而非保障女性作為人的基本權力和尊嚴。
保障女性生命健康是更加迫切議題
選委會鄧飛指出,尊重婦女的核心是尊重個人意願,社會應該消除一切不同名義的歧視和枷鎖,不該為女性加上各種高帽、進行身份定型。例如,家中需要有人照顧時,人們便說「男主外女主外」;社會缺乏年輕勞動力時,又以「是否進入職場」作為衡量女性價值的重要指標。他強調,不能夠因為要解決當下的人口問題,就在潛意識裡將女士視為解決問題的工具,而是應該重構社會價值文化的教育,尊重女性作出的個人選擇。
遺憾的是,性別平等議題作為性別教育重要的一環,在香港似乎仍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MWYO青年辦公室曾於2021年針對香港中學的性教育情況進行調查,發現69%的高中生較想學習性別平等課題,但學校未能提供足夠教學。教育的匱乏,直接導致性別平等意識的不足,影響日常生活對話交流。鄧飛指出,社會上有許多針對女性的侮辱性的花名,比如把單身女性稱為「剩女」,已婚的又稱為「師奶」;江玉歡亦表示,希望可以摒棄對女性負面的標籤,不會再用「老姑婆」「剩女」「師奶」等詞彙去形容女性。
當我們把視角從「人力資源」升維到「基本人權」,對女性權益的保障也會從「托兒服務」和「家庭友善政策」擴大到生命健康安全。不過,儘管陳家珮議員在修正案中提出要減低每年暴力侵害女性案件的數字,以及增加每年接受乳癌風險評估女性的數字等倡議,但這些面向在立法會辯論中卻較少被提及。然而,對於許多女性,尤其是基層女性來說,陷入性暴力、家暴、婚姻的糾紛,是比「要不要做職業女性」更加迫切的問題。
完善司法程序建立性別平等文化
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學系在2021年發起一項關於婦女遭受暴力經驗的研究,結果顯示1044名受訪者中有37.54%曾遭遇性暴力,其中26.37%曾遭遇親密伴侶暴力。同一項研究曾於2013年進行,對比當年結果,婦女受到性暴力及親密伴侶暴力的問題並沒有改善。研究還發現,遭受過暴力的受害者中,超過四成沒有尋求協助;而最妨礙她們求助的原因是感到羞恥、不想別人知道、害怕其他人質疑或怪責自己、擔心影響關係。
研究結果提示我們,要消除關於女性的暴力,這依然需要社會文化進行改變。無論是受害者為受害這件事感到羞恥、不敢求助,還是施害者施暴的原因和動機,都是因為社會上仍然存在著性別歧視和受害者有罪的論調。香港新方向新界北地區直選議員張欣宇在辯論中指出,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等問題從根源上來看,需要在文化教育範疇完善性別教育,破除關於性暴力的迷思,推動建立性別平等的社會文化;同時亦都需要在司法範疇進一步完善相關暴力的定義,通過司法程序為受害者爭取公義。
2006年4月,時任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要求法律改革委員會檢討香港關乎性罪行及相關罪行的法律;歷時16年,法改會去年5月30日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報告書,就性罪行刑罰提出最終建議。然而,關於性罪行的法律改革,仍未正式走入立法程序,不知又要等到何年何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