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就業難避 不如提早準備
剛過去的周末,北角炮台山道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計程車在落斜進入英皇道時,懷疑失控而高速撞向正在過路的三名途人,其中兩人重傷,而涉事的計程車男司機原來年邁八旬高齡。到星期一(6日),又有一名九旬持牌小販在長沙灣擺賣期間,因需離開如廁而將攤檔交付親友暫時看管,豈料卻遭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控告無牌擺檔及沒收謀生工具。兩起事件都讓香港社會再度廣泛關注起有關行業以至其他領域「老年就業」的問題。
香港沒有法定退休年齡,所以按理來說,任何有意繼續就業勞動的老年人,只要能夠獲得僱主聘用,應該都可以一直工作下去。惟事實上許多企業都會規定退休年齡為不大於65歲,高於這個年齡的人基本不易受聘。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源於政府公務員與公營機構的常見聘任安排產生指導作用,加上申請「長者咭」、領取社會福利署「長者生活津貼」或強制性公積金的年齡門檻等皆設定為65歲,甚至《僱傭條例》規定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的終止合約情況也包括僱員年屆65歲,導致市民普遍認知也是以此作為退休年齡。
退而不休增加 老人工作擴張
不過,面對着益趨嚴重的人口老化問題,香港社會的「老年就業」現象恐怕已經是無可避免。根據政府統計處在2021年進行的人口普查,本港的65歲或以上人口約為145萬人,當中屬勞動人口者有21萬人,工作人口則有20萬人,接近每七名長者中就有一人「退而不休」;與此相對,回歸前的1996年中期人口統計裏同組數字僅有不足一成,足見在這期間「老年就業」情況確實大幅擴張。再看最新人口推算結果,未來數十年間老年人口應該只會持續增長,2024年到2069年的65歲或以上人口預計將由168萬飆升至近258萬,可以斷定「老年就業」日後勢必更為常見。
其他相關統計數字同樣也能夠反映出「老年就業」的擴張趨勢。就以今次引起關注的計程車高齡職業司機為例,2022年底持有有效的士駕駛執照的80歲或以上人士共1,673人,較八年前的642人激增愈倍之多。再如持牌流動小販,在2001年由65歲以上老年人持有的市區與新界流動小販牌照約佔44%,但到2018年底同一數字已經大增至66%。無論是高齡的士司機或持牌小販的數字升幅,全部都比同期老年人口增加高出不少。
職種多低技術 收入水平不高
然而跟一般人印象不同的是,這些「老年就業」港人的行業以「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業」為主,所佔比例更高達全體的三分之一。職業司機所屬的「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業」僅居第三位,甚至算上在第二位的「進出口、批發及零售業」都不及首位的「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業」。這三個行業大致上亦係隨着年齡層的遞增,就佔去更高的工作人口比例,反映它們的就業老人可能因為收入較低或難以尋找中、青年替工等理由而無法盡早退休。
相對的是,「公共行政、教育、人類醫療保健及社工活動」、「製造業」等行業一旦觸及65歲這個退休門檻前後,就業者比例就出現明顯下降,箇中原因可能是其合約限制或體能需求等理由導致他們無法長久留任。此外,像「資訊及通訊業」、「金融及保險業」等高端行業,亦合乎一般預期地成為了老年工作人數最少的行業,它們的就業者佔比也是隨年齡層漸次遞減,只是有關下降趨勢在中年的30歲前後早已出現。
若按職業劃分,2021年的香港老年工作人口則仍有近半為「非技術工人」與「服務工作及商品銷售人員」,而它們的佔比跟「工藝及有關人員」、「機台及機器操作員及裝配員」等低技術職種一樣是按年齡層遞增。反觀「經理及行政級人員」、「專業人員」或「輔助專業人員」者合計才勉強超過四分之一,並且後兩者的佔比跟「文書支援人員」一樣是按年齡層遞減。因此整體來看的話,「老年就業」始終還是多數為低技術職種。
與此同時,每月收入達到港幣20,000元或以上的老年工作者只有4.6萬人,比例更是不足四分之一。非無酬家庭從業員的工作人口裏,65歲或以上人士的每月主要職業收入中位數僅得11,100元,比較15歲至24歲組別的13,000元還要再低一點。綜合上述幾組數字,大致可以反映「老年就業」集中於低技術職種,連帶拖累了他們獲取的職業收入水平不高。
鼓勵進修培訓 協助老年就業
「老年就業」與低技術、低收入的聯繫,很大程度是出自他們的教育程度限制。現時逾八成65歲以上工作人口教育程度止於高中或以下,近七成人同時是低教育程度兼每月職業收入不足港幣20,000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現時55歲至64歲的全體人口或工作人口裏,依然也有八成左右的人教育程度止於高中;換句話說,整個老年階層的教育程度與技術水平,未來十年內都難望出現重大轉變。考慮到近來資訊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當局與社會宜加強支援現正或計劃「老年就業」者接受更多進修培訓,讓這群人準備更多知識應付高技術工種與賺取更高收入,並且也能確保他們清楚理解工作中可能發生的風險。
無奈的是,香港卻極為欠缺針對「老年就業」的專門支援政策,絕大部分都只是其他既有廣泛措施的延伸,譬如去年8月「持續進修基金」取消70歲的年齡限制,惟其單次資助金額仍舊不足負擔較昂貴的課程;又如勞工處將「中年就業計劃」改為「中高齡就業計劃」後,向聘用60歲或以上求職者的僱主發放每月在職培訓及留任津貼,既非全然面向「老年就業」,實際助益亦受一年限期制約。近來中國與鄰近地區都在設法釋放老年勞動力,此舉已被證明兼有刺激經濟、減少貧窮之效,香港亦很應該跟上此一步伐,進一步加強對於「老年就業」的支援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