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公帑「保企業」未必「保就業」 香港資強勞弱關係需找新平衡
2022保就業計劃早前(5月12日)截止申請,特區政府合共收到17.6萬名僱主申請,涉及166萬名僱員,另有11.9萬名自僱人士。當局曾於2020年斥資810億元公帑推出兩期保就業,為合資格僱主提供工資補貼,今年再加推390億元。無可否認,計劃的確能夠紓緩部份企業壓力,但對勞工保障未如理想,即使兩度修正和更新政策但仍無法填補無良僱主藉此獲利的漏洞——歸根究底,問題在於勞工階層向來缺乏議價能力,而特區政府又傾向順從資方安排。對於這個「資強勞弱」的結構性困局,承諾帶領香港翻新篇章的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又有否破解尋找新平衡?
偏幫僱主難保勞工權益
特區政府在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爆發後,仿效歐美和新加坡等地,斥資810億元推出「保就業」計劃——第一期補貼用以支付僱員在6月至8月的工資,第二期則用以支付僱員在9月至11月的工資,有約16萬名僱主及近200萬名僱員受惠。
當年香港先後歷經四波疫情,防疫措施時鬆時緊,經濟活動難免受限,「保就業」對不少企業而言確實像「及時雨」一樣。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年3月在網誌總結計劃成效時,便引用兩組數據以例證「保就業」的作用:首先,第三波疫情出現於2020年7月至8月,正值第一期補貼時期,失業率得以維持在6.1%至6.3%之間,沒有惡化;其次,第四波疫情出現於2020年11月,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及後三個月失業率飆升至7.2%,至疫情放緩後才於2021年4月回落到3.9%,極速減少3.3個百分點,反彈速度是2003年非典型肺炎疫情的3倍,可見計劃有助企業保留實力,在疫情減退時迅速反彈。
不過,「保就業」計劃並非天衣無縫,而且諸多漏洞,使得無良僱主可以藉此獲利,但處於弱勢的僱員未能全數受惠。在第一期推出後,《香港01》曾經梳理至少五大漏洞:首先,計劃要求僱主在接受資助後不可裁員,但僱主可以透過解僱舊員工再聘請較低薪金的新員工,藉此「做數」以示「沒有裁員」,並且從中賺取新舊員工的薪酬差額;其次,企業人力資源掌握在高層手中,僱員未必得知公司是否違規,監管機制聊勝於無;其三,相當部分僱員被公司要求長期放無薪假,形同失業;其四,僅按指定月份的僱員數目及薪金來計算企業獲資助金額,若僱員被減薪,也不會影響企業所獲津貼;其五,只計算指定月份內企業所聘員工數目,企業可聘用親戚朋友充數以私吞資助牟利。
諸多就業不足問題因此而生。當年9月,計劃還未完全結束,職工盟就接到超過400宗投訴,其中八成涉無薪假及減人工。據政府統計處公佈,同年7月至9月經季節性調整失業率為6.4%,屬近16年來高位,凸顯遭受層層剝削的打工仔生存困境。可以說,計劃的確幫助了企業、支撐了企業,卻未有完全顧及基層勞工及其家庭疫下面臨的困苦。
至於「2022保就業」計劃,即使已經改進,但也未能完全杜絕工友無法受惠的隱患。例如,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表示,僱主需承諾全數補貼用於發放工資、聘用足夠員工,並用強積金反映聘用情況,杜絕肥上瘦下的問題;但是,當局並未採用實名制。施麗珊指出,儘管本輪保就業計劃的疏漏減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勞工保障,但僱主仍有可能解僱舊員工,再聘請薪金較低員工「做數」,藉此中飽私囊。
尋找勞資關係新平衡才能破局
保就業的缺漏只是香港勞工問題的冰山一角。施麗珊表示,商界作為香港社會重要持份者,在重大選舉和議會擁有相當的投票權,面對政府時議價能力較高,在僱傭關係中也掌握絕對談判權。因此而形成的「資強勞弱」結構,正是香港勞工權益不足的關鍵。
從法例層面看,《僱傭條例》未能從根本上為大多數勞工充權,且多年來沒有大幅度檢討,只是進行小修小補。例如,在剛剛過去的第五波疫情中,政府採取圍封強檢、強制隔離等措施控制病毒傳播,大量打工仔因此無法上班而遭扣減薪金、被迫放無薪假或有薪年假,甚至被解僱,引發諸多勞資糾紛。在今年2月底,當局提交《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訂明若僱員因被強制檢測或隔離而缺勤屬於病假,若僱主因此解僱僱員則屬不合理;但若僱員在未有提供充分醫學理由下拒絕接種疫苗而被解僱,則不屬不合理解僱。「這改善了什麼呢?分明是造成更多的不平等!」施麗珊觀察所見,不少基層基於身體考量未能接種疫苗,但因醫生避免責任不願開出證明,結果被迫失業。
從制度設計來看,打工仔屢受壓榨,面臨諸多不公義的問題。
例如,最低工資水平嚴重偏低且兩年才檢討一次。香港2011年5月1日才實施法定最低工資,目前水平凍結在2019年釐定的每小時37.5元,難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質量。有工會去年底提倡把「兩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以追上通脹,可負擔基本的柴米油鹽。然而,倡議一如既往遭到商界以「不能負擔」為由反對。除此之外,樂施會曾在2018年發表研究報告,倡議時薪提高至54.7元的「生活工資」,也被商界冷待,不了了之。
又如,工時過長但遲遲未立法設立標準工時。政府統計處曾公佈《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指香港人平均每周工時中位數為44小時,而瑞銀集團2018年的研究報告則指香港人平均每週工作時間達52小時,為全球最長。然而,政府並未正視港人過勞的問題,甚至沒有定義「過勞死」,還指僱員在工作期間非意外猝死的個案中有較大比例涉及心臟及腦疾病,未有正面回應坊間關於部分個案是否與過勞有某種關聯的質疑。
再如,職業安全健康尚未得到全面保障、強積金對沖機制也要討論近30年才願取消,《僱傭條例》檢討與修訂效率總是滯後......凡此種種,不勝枚舉。施麗珊期望新任行政長官李家超正視職貧窮等勞工權益缺陷,著手從根本上改善「資強勞弱」的關係。
其中一個重要的方向,就是重新訂立「集體談判權」——即勞方集體透過工會與資方談判薪酬待遇等,資方必須承認工會地位,而談判結果亦具法律約束力。早在回歸前後,香港曾經有過集體談判權,在回歸前一個月,時任立法局議員李卓人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提出《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並獲得通過;惟兩周後,條例遭新成立的臨時立法會凍結,並在同年10月廢除,前後只存在了寥寥三個多月。時至今日,集體談判權的缺口,使勞資關係處於不平等狀態,令打工仔權益難獲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