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解. 強積金對沖|如何走好立法取消對沖機制最後一哩路?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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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對沖機制剝削勞工久矣,特區政府終於今年2月啟動修例,以禁止僱主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法案原定有望在現屆政府任期完結之前通過,最快到2025年就可全面落實;不過,有立法會議員近日突然建議交由下屆政府處理,引發八個工會聯署反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則表明致力爭取任內完成。修例工作只剩下兩個月,但據了解,當局仍未就此向立法會議員進行「摸底」工作,未知會否再現暗湧。事實上,社會已就取消強積金對沖討論超過20年,但每當政府準備邁步向前時,總會難免向商界妥協,始終無法切實保障勞工權益;如今再次面對商界壓力,特區政府應該如何自處,才能走好修例工作的最後一哩路?

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開始實施以來,便因其先天缺陷廣受詬病。(資料圖片)

臨門一腳,突現暗湧

香港至今未建立真正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數十萬貧窮長者老無所依,但特區政府往往以強積金制度作為擋箭牌。然而,強積金制度不僅存在供款有限、覆蓋率少、手續費高、回報率低等先天缺陷,最致命的是迫使打工仔「貼錢炒自己」的對沖機制——根據《僱傭條例》,當僱主向被解僱僱員支付以服務年資計算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可在僱員的強積金供款當中抽取僱主供款部份及其累算權益以抵銷相應金額,上限為39萬元。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統計,自2013年後,本港打工仔被對沖的強積金供款高達370多億元;在新冠疫情之下,很多企業裁減人手或凍結加薪,對沖問題更為嚴重。

今年2月,特區政府終於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正式啟動取消對沖機制的修例工作,計劃在現屆政府任期完結(6月30日)之前完成,最快就可於2025年全面落實。不過,儘管修例時日無多,立法會也已三度開會,但至今仍然未能進行二讀,近日選委界陳曼琪和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等人便以經濟前景不明朗、講解工作不充足等等為由,建議當局暫緩修例工作,結果引發八大工會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包括香港工會聯合會(工聯會)、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港九工團聯合總會、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政府人員協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香港公務員工會聯合會及香港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

「我們勞工界認為此事已經和政府達成高度共識,那就不應該再質疑『需否取消』,而是集中討論資助方案細節。」勞聯秘書長、立法會勞工界議員周小松接受《香港01》訪問時慨嘆,香港已就取消強積金對沖議題討論20多年,而特區政府自2012年梁振英出任行政長官後也反覆研究近10年才決定修例,期間討論資助方案又耗費長達五年時間,如果突然就此暫緩,恐怕夜長夢多,故此希望政府堅持原則,從速修例。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周小松擔心若本屆政府不完成修例,將來或有更多變數。(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商界反對,理由牽強

對於商界日前提出的反對理由,例如新冠疫情導致經濟下行,中小企業處於水深火熱,修例或會加重負擔,周小松直斥有關說法根本不成立。其一,即使現屆政府完成修例,最快也要待2025年才能落實,相信屆時不論新冠疫情還是經濟狀況早已好轉;其二,實施條例頭三年內,僱主受政府補助,只需向被解僱僱員提供3000元遣散費,即直到2028年之前,都不會為僱主帶來太多額外開支。周小松又反指,對沖問題為人詬病多時,疫情更令打工仔「貼錢炒自己」的苦況雪上加霜,例如從強積金管理局的數據可見,2020至2021年度強積金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大幅增加至逾63.8億元,創自2014至2015有紀錄來新高,特區政府更應展現解決問題的決心,別再向商界妥協。

很遺憾地,在奉行原教旨資本主義和放任自由市場的香港,容許對沖的強積金制度,本身就是港府向商界妥協的產物。港英政府在回歸前兩年向立法局提交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原本沒有對沖安排,但由於當局急於在主權移交之前建立一套退休保障制度,所以決定讓利商界、引入對沖機制,藉此成功爭取商界支持通過法案。

但通過了,又如何?這個走樣變形的制度,自2000年正式落實以來,便不斷引發諸多批評,一來基於制度缺陷,打工仔女辛苦儲存的數以千億元強積金供款被徵費、被沖走、被剝削,二來由於工人欠缺足夠退休存款,即使已屆退休之齡也必須繼續工作才能糊口,導致越來越多低端工種出現「超高齡化」趨勢,而諸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等社會福利負擔也越來越重;可惜,始終未能引起向來親商界的特區政府重視。

直到2012年,梁振英在競選行政長官政綱當中承諾,將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消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但他也要拖延至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报告》時才正式提出以「劃線制」取消對沖,並至2017年6月23日、距離任期完結只剩下7日之際,才公布按《施政報告》方針所制定的方案——不具追溯力,即僱主在建議實施日期前的強積金供款將獲「豁免」;降低建議實施日期後的受僱期所引致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款額,由原定服務滿1年可獲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作為補償,下調至每月工資的一半;政府會自建議實施日期起的10年內分擔僱主的部分額外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涉款約79億元——但具體修例工作需由即將接任新特首的林鄭月娥處理。

2017年6月23日,時任特首梁振英在距離任期完結只剩下7日之際,才公布按《施政報告》方針所制定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資料圖片)

從速修例,別再妥協

周小松憶述,梁振英在《施政報告》提出逐步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已經引起商界強烈反彈。即使方案公布之際已獲行政會議拍板通過,但仍引發勞資雙方及不同黨派立法會議員共同反對。當時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僱主聯合會等五大商會批評政府草草了事;三名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連同六名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代表發表聯合聲明表示難以接受反對政府降低計算長服金及遣散費的比例;經民聯批評政府方案嚴重影響本港營商和就業環境;民主黨和公民黨也質疑方案資助年期太長,等同利用公帑「包養」資方。梁振英則強調下屆政府可以修訂方案。

至現任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在2017年10月發布的首份《施政報告》承諾願意加大財政承擔,以減低取消對沖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的影響;至翌年3月,她再針對取消安排提出初步構思,包括企業提供為期12年的兩層資助計劃,涉款金額增加至172億元;協助僱主設立專項儲蓄戶口,為日後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做好準備;將計算遣散費及長服金的比率由上屆政府提出僱員每月工資的二分之一,回復至僱員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不過,商界阻力仍然龐大,幾經商討後,林鄭在第二份《施政報告》進一步提高企業支援,把資助金額再加碼至293億元,把上述第二層資助年期延長至25年;而假若有僱員獲得的權益總和較其在現行「對沖」制度下應獲得的少,政府亦會承擔支付有關差額。

林鄭月娥當時承諾,將於下一個立法年度(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修例取消對沖,但不幸地,香港在2019年深陷反修例風波,至2020年初除了應付新冠病毒疫情來襲,又遇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所觸發的停擺風波,即使上屆議會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延長一年任期至2021年12月31日,但在2020年11月底,勞工處竟然以取消對冲問題複雜、需時簡化及完善法例草案為由,推遲至新一屆立法會才提交。當時商界當然叫好,因為疫情重創香港經濟,他們甚至揚言「若商界行唔到,捱唔落去,係大家一起攬炒」;但周小松則非常擔憂,假如政府遲交法案,極有可能再次「走數」。直到去年10月,林鄭月娥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明確將於由2022年1月開始的全新立法會年度進行修例,及後亦正式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至此修例工作才算步入正軌。

可以說,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長路漫漫,如果幾乎來到立法工作的最後一哩路,假如特區政府仍然一如既往地向商界妥協,那實在不知道要再拖到牛年馬月。而且,正如周小松所指,如果政府連討論了20年的取消對沖都無法完善處理,如何令市民相信當局有魄力和勇氣處理更為複雜的房屋土地等深層次問題?周小松又慨嘆,香港勞工權益的不平等,一大癥結在於政府政策和公共資源往往向商界傾斜,導致僱員和僱主缺乏平等談判地位,他已多次和特首候選人李家超會面,希望新政府切實改革各種結構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