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講足十年 資方想藉疫情衝擊拖延?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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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承諾,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在2012年競選政綱中已提出要「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而他在2017年最後一份《施政報告》裏更直接建議將「對沖」安排逐步取消。接任的林鄭月娥亦表示取消「對沖」工作屬於「本屆政府上任後其中一項首要處理的事項」,又在2018年提出相關初步構思方案,以及訂下在2022年或以前通過賦權法例、立法後兩年實施取消「對沖」安排的目標。
直到今年2月11日,政府當局終於將有關的條例草案刊憲公布,並於同月2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首讀及二讀。正是在準備法案的這十年歲月裏,香港有愈來愈多僱員的強積金遭其原僱主「對沖」。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統計資料,強積金於2001年7月到2021年12月間被用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申索總額累計約有580億港元,而且這個數字近幾年間升幅更是特別明顯。
由於法案提交審議時適逢新一波疫情肆虐之際,有個別資方代表竟趁機乘勢呼籲推遲審議。像香港創新科技及製造業聯合總會便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發信表示「震驚及遺憾」,又指疫情衝擊下堅持取消「對沖」立法將衝擊香港企業營運財政狀況,希望能重新考慮暫緩推行法案以至「再謀求業界與政府重返談判桌」。
然而此等要求客觀來看並不合乎情理……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09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3月21日)《取消積金對沖未宜再拖 補足轉制損失亦得立法》。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